生财有道
上海拟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 自住需求或可免交2010年04月08日07:45[url=http://www.chinanews.com.cn/]中国新闻网[/url]于兵兵[url=http://comment5.news.qq.com/comment.htm?site=news&id=23368395][color=#0b3b8c]我要评论[/color][color=#333333]([/color][color=#cc0000]37[/color][color=#333333])[/color][/url]字号:[b][font=Times New Roman][size=1][color=#666666]T[/color][/size][/font][/b]|[b][font=Times New Roman][size=2][color=#0b3b8c]T[/color][/size][/font][/b]
继重庆宣布拟征特别房产消费税后,有消息称,上海拟开征住房保有税。该项工作由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牵头负责,目前基本方案已定。
早在近一个月前,上海证券报就独家获悉,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在[url=http://news.qq.com/zt/2010/2010lianghui/]两会[/url]后赴沪,调研如何贯彻国务院关于房地产调控四项措施,讨论重点之一是在上海实际征收物业税的可行性。当时,专家透露,因物业税准备工作涉及房籍信息、评估、政策制定等多个领域,其征收难度大,时间点也不会太早。
昨日,中国社科院金融所专家向记者透露,目前上海制订的方案是征收住房保有税,也是对房产保有环节征税,其所起到的市场调节作用与物业税相同。但因物业税作为基本税种需要立法等多项工作的配合,又受制于目前房屋和土地分离的物权矛盾,才选择了房产保有税这种方式。
在征收办法上,专家分析,上海的住房保有税可能对存量房和增量房一并征收,但会从购房套数、户型大小等方面来区别自住需求与投资需求,其中自住需求可免交保有税。(来源:《上海证券报》) 吾皇万岁 做什么投资都没有出政策来钱快。
我听温总的话,要活的有尊严,增加自己的幸福感。 [quote]吾皇万岁
[size=2][color=#999999]守护天使 发表于 2010-4-8 12:14[/color] [url=http://www.jiacheng.sh.cn/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48121&ptid=59518][img]http://www.jiacheng.sh.cn/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
天还是蓝色的,草还是绿色的,RMB还是红色的,只是拿到就缴出去了,自己越来越少了/ 统计局详解房价未纳入CPI理由 专家称难符民意[url]http://www.sina.com.cn[/url] 2010年04月08日05:22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4月7日电 (记者 众石) 房价统计指标为什么与民众感受不一致?今天,国家统计局召开座谈会,就近期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房价等热点话题详细解答各方疑问。
伴随楼市价格上涨,最能反映物价水平的CPI统计为什么没把房价纳入,这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对此,国家统计局有关人士称,居民不管是花钱买房子还是买粮食,都是消费使用的,以此来考虑,把房价纳入CPI统计,应该说想法没错。
不过,从价格统计工作看,计算中不把房价纳入的理由有三点。其一,通行的国际标准,如联合国统计局向各个成员国推荐的方法,一般把住房列入固定资本形成范畴,即投资产品,不计算在CPI中;其二,居民购房的花费,少则几十万元多则上百万元,而按照房屋使用70年算,购买的房子是逐年逐月使用的,因此在购买和消费的时间上存在严重脱节,而CPI统计是按月调查即期的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化,房价不符合统计要求;其三,不可能编制一个万能的价格指数,可以把所有各类商品价格反映出来。
其实,国家统计局在CPI中已经统计了城乡居民的居住类消费。调查项目包括:建房及装修材料,如木材、水泥、砖瓦砂石、电料、油漆等;租房费用,主要是公房和私房的房租;水、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炭花费;自有住房的房贷利率、物业费、各种房屋维修费用等。
目前,我国CPI统计中包括8大类商品,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和维修、医疗保健、交通通讯、娱乐教育、居住。根据抽样选出近13万户城乡居民家庭的消费习惯,在8大类中确定262个基本分类,并选出600种左右具体商品和服务,进行经常性的定期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各类商品在CPI指数中所占权重不同。比如,食品类统计占大头,约为32%,而居住类目前只占14.69%。权重的调整是依据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生活水平而定的。在20世纪80年代,食品在CPI中的比重一度占58%,后慢慢下降。食品消费对CPI影响力较大是同中国国情相关的。据统计,2004年食品对CPI影响程度为76%,2007年为82%, 2008年为86%。
相对来说,美国在CPI统计权重中,居住类占大头,约42%。1998年我国启动房改,取消福利分房,居住类消费在居民消费总盘子里逐渐上升。国家统计局有关人士透露,在2010年CPI统计权重调整中,可能会相应加大居住类价格的比重,以使得CPI统计更能反映居民实际生活状况。
在座谈会现场,社科院金融发展室主任易宪容表示,中国的CPI统计既要“与国际接轨”,也应结合中国国情。他认为,统计数据为什么与居民实际生活感受差别较大?主要是在统计方法设计上,还不能完全反映真实的居民生活,因此数据结果也很难“贴近民意”。他举例,在欧美发达国家,住房市场主要以二手房为主,交易量占80%,因此列为投资品,而中国恰恰相反,新房交易占八成,许多家庭第一次购房,是纯居住用的,不是为了投资,这在CPI中就反映不出来。另外,我国的CPI统计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经济社会发展快,而相应的指标调整跟不上,比如居住类消费在CPI中的权重过低。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秘书长张皎认为,目前统计CPI的数据关键难点是,数据都是加权平均的,可社会不同人群的收入水平、财富拥有的两极分化程度却在加大,这必然导致大家的感受不一致。他指出,在统计抽样中,高收入群体只占6.2%,而低收入群体占23%,可价格一平均,当然是多数低收入人群感受更强烈。
张皎在今年两会期间提出,应尽快研究启用新的居民生活开支指标——生活物价指数(即LPI)。该指数除了现有CPI指数包含的内容外,还将包括住房消费、教育开支、医疗保险等各种支出,但不包括纯粹为投资增值而支出的费用,如非家庭居住性购房支出、股票债券期货等证券投资支出、纯商业保险支出、贵金属和矿业品等大宗投资等少数情况。
他说,应该通过统计方法的改进,来保证中国居民的实际消费情况被真实反映。
国家统计局有关人士认为,不希望价格上涨的潜意识影响人们对CPI的看法。通常,居民对于市场上商品或服务价格的下降不敏感,比如手机、彩电等家电产品等,一直在下降,可很少有反映。而对价格上涨格外敏感,近几年反映比较强烈的包括猪肉、鸡蛋、医疗服务、教育费用等。
国家统计局城市调查司司长魏贵祥表示,目前的CPI统计的确存在难点。对于房价统计,目前的数据是全国平均数,如果单看北京一地房价,差别比较大。再比如教育类消费,在统计中,占样本三分之一的有孩子上学的家庭,对此数据较敏感,反映强烈,可是像“择校费”这种价格,不可能统计在CPI中。医疗消费同样,这几年药品价格一直在下调,可患者看病总费用在增加,医院给你多开药、多做检查,这在CPI统计中也无法反映。同时,对医疗费用反映强烈的,主要是中老年人口,在统计样本中也只占一部分。
目前低收入人群消费水平低、消费面窄,收入主要用于吃、穿、医疗和子女教育,对价格上涨的承受能力低。国家统计局认为,近几年一些生活必需品不断涨价,低收入居民反应敏感,感觉实际消费价格上涨应该比公布的CPI数字要高。
对此,魏贵祥说,针对低收入人群,国家统计局在全国90个市县编制了“基本生活消费价格指数”,选定了149种直接与百姓生活关联密切的吃穿用类商品,加以统计汇总。不过这个数字主要供各地方ZF参考,以便于对低收入者生活进行补贴。
国家统计居新闻发言人李晓超表示,对于CPI统计将本着公开透明原则,期待社会各界人士给予更多的建议。他赞成,在统计方法上既要符合国际惯例,也要更加符合中国国情。
据悉,新调整后的CPI统计中各类商品服务权重比例,国家统计局将择日对社会公开。 连1.5% 都敢拿出来的国统局。 搞笑了
靠这个来打压高房价?
况且还要看出来政策后实际的操作力度的大小 逼良为娼 [quote]逼良为娼
[size=2][color=#999999]eric_lee 发表于 2010-4-8 12:34[/color] [url=http://www.jiacheng.sh.cn/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48132&ptid=59518][img]http://www.jiacheng.sh.cn/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
控制火力,不然C特派员会过来搬运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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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2][color=#999999]铜川路 发表于 2010/4/8 12:41[/color] [url=http://www.jiacheng.sh.cn/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48136&ptid=59518][img]http://www.jiacheng.sh.cn/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
红灯区也是“生财有道” [quote]
控制火力,不然C特派员会过来搬运
[size=2][color=#999999]铜川路 发表于 2010-4-8 12:41[/color] [url=http://www.jiacheng.sh.cn/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48136&ptid=59518][img]http://www.jiacheng.sh.cn/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
别针对我。。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个人觉得这个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普通老百姓彻底放弃买房的愿望
要么租房,要么离开上海 [quote]
控制火力,不然C特派员会过来搬运
[size=2][color=#999999]铜川路 发表于 2010-4-8 12:41[/color] [url=http://jiacheng.sh.cn/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48136&ptid=59518][img]http://jiacheng.sh.cn/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
哈潮~:face40: 任志强:新华时评作用不大 房价越调越涨
阅读(116402) 评论(489) 发表时间:2010年04月07日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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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不但成了今年两会上的热门话题,也成为了从中央到地方、从穷人到富人都在热议的话题。历史上已数不清有多少人在用自己买不起房来比喻房价的高与低了,上至部长、校长、下至刚毕业的学生和民工,似乎所有人都必须购买商品房,也似乎只有购买了商品房才算是解决了住房问题,而分的房、租的房似乎都不是房子。
什么是房价?在国际上是所有可以交易的房屋的价格。而中国却只是商品房的房价,甚至在大多数人的眼中、报告中都只盯着一手新房的房价,连二手房都不敢放在眼里更不用说两限房、经济适用住房、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待遇的房子、机关建房等等一系列的可交易房屋的价格了。这大约是只有在中国才有的一种特殊情况。
差别在于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只有商品房市场和保障性住房这两类产品,可以严格的区分市场化的部分和ZF保障的部分两类人群,说房价的话就只有市场化的一个标准,而没有五花八门的各类不同产品和利用各种不同政策产生的砖头或人头补贴。说保障性住房就一定是低收入阶层,没有太多的腐败和可乘之机(有严格的收入申报和法律限制),既不会有官员的特殊性,也不会有机关团体的特殊性,更不会将两类不同人群混在一起讨论房价。市场化是一种财富拥有与居住条件改善结合的消费,后者的保障则是国家对公民居住权利的保护,不是一种财富与消费的概念。
而中国所说的商品房价到底应该如何评价呢?又该如何看待和管理呢?由此产生了许多观念的疑问。
最近新华社连续发表了五篇有关房价、地价的评论文章,大约是在为新的调控政策出台而吹风。中国人早已习惯于以新华社的官网论调作为政策的方向标了,人民日报作为党报则更是指引经济趋势的明灯,但事实却事与愿违。历史的进程证明在房价的问题上是屡调屡败、屡败屡调,恰恰问题出在政策与观念在逻辑上的冲突。
巴曙松给宁总发了一条短信,摘录了一则1989年2月20日人民日报第二版的新闻评论——“北京最近提供2万多平方米住房,每平米1600元至1900元。若买两居室少说也要6万多元。一名大学生从参加工作起就日日节衣缩食,每月存储50元已是极限,100年才能买上两居室。”看来100年的收入买不起商品房已不是什么新闻了,房价与收入比而得出的房地产泡沫论也颇有历史可查了,对房价过高的争论早在福利分房的时代就开始了。
但实际的情况怎样呢?也许人民都忽略了经济发展与社会的进步会改变现状这最基本的道理。
当年的大学生如今大约都四十五岁左右了,他们是节衣缩食而百年都买不起住房吗?当时高不可及的房价已上涨了许多了,但人们不但有了住房并且改善了住房之后,还有存款并改善了基本的生活条件,甚至开上了私家车、穿戴上了奢侈的名牌衣服、手表和其他消费。
泡沫论早在过去的十年中多次出现了,但历史从未停止自己的步伐,一代人比一代人的生活诉求更高,过去是骑自行车说房价,而今天是开着私家车骂房价,现实中低年龄层的购房却不是在减少而是在增加。伴随着房价增长的是居住面积的扩大和生活条件的改善,而绝不是越来越穷的恶化。
由此产生的疑问是:
一、该不该用行政的方式调控房价(商品房房价)?
中国的城镇房地产管理法中明确交纳了土地出让金的商品房没有价格的管制;建设部88号令明确了商品房为“市场调节价”;中国的价格法也明确了“市场调节价”的定义和ZF不对市场调节价进行干预的约定和限制,那么既然各级的法律都规定了市场调节价的定位,为什么还要对商品房进行行政式的调控呢?为什么不用市场化的手段让市场去定价呢?
二、为谁调控房价?
中国住房市场化改革的二个重要文件中都明确了市场化商品房供给的对象。23号文件中明确规定:中高收入家庭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购买或租赁商品房;18号文件中明确规定:中高收入家庭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购买或租赁商品房。也就是说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住房供给政策中已明确商品房只是面对中高收入家庭的一种特殊商品,是ZF收取了大量土地地租的特殊商品。
那么对房价的调控岂不是只为中高收入家庭的部分家庭而进行的一项行政干预吗?本来用高地租从中高收入家庭中转移部分分配利益用于廉租房建设是调节公平的一部分,而将财富分配向中高收入家庭转移,则一定会让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受到影响。又为什么要单独为中高收入家庭而调节房价呢?
三、为什么调节商品房价?
民众的呼声太高,大约是调节商品房价的唯一理由。但这一理由的基础是为了解决更多人从市场中购买商品房这种财富,还是为了解决住房的基本权利呢?
如果前者,就该减息、减租、减税!而不是提高贷款利息、加大地租收益并增加交易税收。如果是后者,就应用免地租的土地给以保障。
问题恰恰出在是住房还是商品房的差别上。仅仅是住房用于解决居住权利问题,国家早就可以用免地租的方式提供土地了,而收取地租转化为商品就一定是超越了住房保障的范围,进入了商品房财富资产的范围了。
那么中国的住房制度改革到底是要走市场化的通路还是退回到福利分房的制度上去呢?
总不能ZF的息不能减、地租不能减、税收只加不减,那就用市场化的手段来解决,而不是用行政的手段来打压。
真的有泡沫吗?1989年人民日报的评论和今天的变化已经证明了这种判断的错误,二十多年过去了总不能人民日报还用同样的理由来忽悠民众吧。
四、用什么方式来调控房价?
没有人说ZF不能调控房价,但市场调节价一定是用调节资源的分配和资源的价格,以平衡供求关系的办法来调控的。
如货币的供给量过大和土地的供给量过低造成的房屋生产不能满足需求增长而造成的供求关系恶化的房价上涨,恰恰不可能在继续加大货币量供给和继续严缩土地和生产供给的条件下让房价下降或平稳增长。
如提高利率和税收恰恰会增加房价的成本和消费的成本,恰恰不能让供给增加和房价平稳或下降。
如垄断性的土地供给制度和稀缺资源下的招拍挂,都在增加土地的成本、推高土地的价格,又怎么可能让房价下降呢?
如保障性住房的短缺让更多的人不得不挤进商品房的行列,让需求增加而供给不增,又怎么平衡供求关系呢?
如在总量土地不变时,大大增加保障性的土地而压缩减少了商品房的土地供给量,又让土地的价格如何平衡呢?又怎么能不因天价地而推动房价上涨呢?
如财税体制和地方ZF的投资冲动,已将土地变成唯一资产经营以获取资金支持,又如何改变土地供给与价格提升的盈利模式呢?
……
大量的非市场化因素所导致的供求关系恶化、价格预期上升,又怎么能靠行政办法调控并将房价控制在合理之中呢?
五、什么是合理的房价?
经济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收入在增长、竞争在加剧、人口与城市化在要求提供更多的住房,商品房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也是稀缺的一部分,是具有多种功能的商品。
从二十多年前人民日报的百年之说至今,多次百年之说的神话都被打破了,那么市场中的定价合理性又如何用理论来定义呢?
是1600—1900元合理,是现在全国平均的4440元合理,还是市场认可的2万、3万合理,这个和理性是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变化在市场中调整,还是由ZF的行政调控确定?ZF所说的合理与市场所说的合理之间谁来判断。
唯一的判断者是消费者,只有消费者可以用脚来投票,但社会的复杂性恰恰在于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称、收入不对称,无法采取统一的行动,市场中的价格对中低收入家庭而言是不合理的,但对中高收入家庭而言是可以接受和承受的。这个城市的价格对当地的平均收入而言是不合理的,但对大量输入的人口与财富而言是低廉的,无法在人口输入的城市中单独用户籍人口的收入去评价房价的合理性。
存在就是合理的前提社会的预期,但决定这个预期的恰恰是政策的导向,是市场化的供求关系的导向,而非行政压制的手段。
用行政的非市场化的手段可以抑制需求,但不能满足需求,唯一释放需求的是加大供给。如果更多的人可以从市场中解决居住问题,那么必然会降低ZF的保障负担,反之抑制了更多人从市场中解决住房,就只好由ZF承担更多的保障责任了。
与其将大量的资金用于保障,不如用减息、减租、减税和加大供给的方式,让更多的人能从市场中解决住房问题。当供给大量增加时,又怎么会有天价地出现呢,谁还敢囤地和捂盘?价格自然就平衡了。
最终还是要回归到市场经济中不变的经济规律上来。让土地资源的配置和资金资源的配置可以满足经济发展的增长速度和日益增长的消费欲望上来。让税收的政策可以提高收入分配不合理情况下的可支付能力,让城市化率增长中的资源配给总量平衡,让保障性与市场化分离,并承担起ZF搭建合理安全网的责任,让房价由市场来调控,让ZF用市场供求方式来调控市场,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房价。 [quote]
别针对我。。
[size=2][color=#999999]czxt2008 发表于 2010-4-8 15:05[/color] [url=http://jiacheng.sh.cn/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48174&ptid=59518][img]http://jiacheng.sh.cn/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
:face38: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天朝河蟹的一塌糊涂 问题的本质很重要,不是说交不交钱的问题,是要我们交的明明白白,这钱收进去干什么用才是最关键的。
不然交的多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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