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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章 发表于 2009-11-11 10:09

[quote]反光镜有死角的呀~~~~
[size=2][color=#999999]ivybat 发表于 2009-11-11 08:17[/color] [url=http://yeego.me16.meyu.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06517&ptid=57148][img]http://yeego.me16.meyu.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公交的反光镜不会有什么死角,而且他们的反光镜不止一个。中门的位置也是在反光可视范围里,因为乘客上下车司机要看的。

龙章 发表于 2009-11-11 10:39

[b][size=5]还是那句,对方骑车的再是千错万错,开车的你也不能胡来。[/size][/b]


[flash]http://www.tudou.com/v/-daUKateDDg[/flash]

yeego 发表于 2009-11-11 10:49

出现这种事情确实比较遗憾,不过也是必然的。
中国的交法责罚失衡导致了非机动车及行人的交通法规意识极其淡漠~绝大多数非机动车和行人根本就是不看红绿灯的,非机动车大摇大摆地骑在机动车道上,出事是迟早的!
可悲的是这种事情一次一次地出现,但是我们的交法依旧不改,非机动车和行人依旧在众目睽睽之下闯红灯,逆行,上机动车道,公众始终没能在血中吸取教训。

eric_lee 发表于 2009-11-11 11:49

悲哀

rotho 发表于 2009-11-11 19:59

[b] [url=http://www.jiacheng.sh.cn/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06265&ptid=57148]5#[/url] [i]wujunwei9999[/i] [/b]


朋友tf ?

rotho 发表于 2009-11-11 20:03

这个事体还在讨论?
最可怜的是 失去生命的女孩

但是最大的责任人方就是 她那个漠视交通法规的父母。既然这么心疼自己的小孩,那就遵守交通法规。而且事发地段在较宽的人行横道上是专门辟出非机动道。家长的这种做法完全是漠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孩子是无辜的

公交车司机也很可怜

bbc 发表于 2009-11-11 23:21

据交法,像中环下城市快速道路,不得设非机动车道.
交法以人为本更没错,
试想一下,以前的交规新八条,(主要是机动车无责不赔)
放在现在用.将给社会造成什么样子的后果?
事故率是个什么样数子?
在城市中并不会体现出,
在偏远的地区,会怎样?
对政局会是什么样的后果?
制定交法者是从宏观面制定的.
我驾龄有十多年了,现在都不敢开车了,特别是晚上,太多的司机不会变光.
逆向停车等交通劣习已经看视平常了,要改变现状非一,二代人能行的.
那事故,如能唤醒更多人重视,遵守交通法规,也非憾事......

eric_lee 发表于 2009-11-12 22:11

[quote]据交法,像中环下城市快速道路,不得设非机动车道.
交法以人为本更没错,
试想一下,以前的交规新八条,(主要是机动车无责不赔)
放在现在用.将给社会造成什么样子的后果?
事故率是个什么样数子?
在城市中并不会体现出 ...
[size=2][color=#999999]bbc 发表于 2009/11/11 23:21[/color] [url=http://www.jiacheng.sh.cn/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06828&ptid=57148][img]http://www.jiacheng.sh.cn/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

对的

很多道路都是非机动车不能通行的

我每次开电驴都要看指示牌,尽量不走“不该走”的路

菠萝兔 发表于 2009-11-13 16:17

不管谁的责任,终究是一条鲜活的生命没有了。。。

txj1129 发表于 2009-11-13 19:48

可怜,可悲

samule1979 发表于 2009-11-13 20:12

说反光镜没死角那是瞎说了,开过车的人都知道,特别是天黑下大雨,反光镜除了能看到后车的光点之外,几乎什么都看不清。从事实上来看公车应该是无责的,因为你根本就不该出现在这个地方,你不出现在这个地方怎么会有这种结果呢?但中国的交规就是这样,保护弱势群体,也没办法。
所以,大家别忘了,在同情孩子的同时,公车司机也应该值得同情,莫名其妙揽上了麻烦。

eric_lee 发表于 2009-11-13 20:14

作孽啊~

lujie7 发表于 2009-11-14 09:14

bs这个帖子里有些人漠视生命的言论

yeego 发表于 2009-11-14 10:59

[quote]据交法,像中环下城市快速道路,不得设非机动车道.
交法以人为本更没错,
试想一下,以前的交规新八条,(主要是机动车无责不赔)
放在现在用.将给社会造成什么样子的后果?
事故率是个什么样数子?
在城市中并不会体现出 ...
[size=2][color=#999999]bbc 发表于 2009-11-11 23:21[/color] [url=http://www.jiacheng.sh.cn/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06828&ptid=57148][img]http://www.jiacheng.sh.cn/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
感同身受!!!

kaikaiyijia 发表于 2009-11-14 17:43

中环下面的确很乱,人车混行,早晚要出事的啦

kaikaiyijia 发表于 2009-11-14 17:44

觉得还是设计存在问题,非机动车没有地方走

eric_lee 发表于 2009-11-14 18:08

那里太乱了,如果是单行道可能会好一点

山中老虎 发表于 2009-11-15 19:23

小女孩是可怜的,同情!但她母亲就一点也不值得去同情了。说老实话,我最讨厌那些开着电瓶车,不守交通规则的人,有的闯红灯,有的就在机动车道上争行。

ashun 发表于 2009-11-15 22:38

[quote]bs这个帖子里有些人漠视生命的言论
[size=2][color=#999999]lujie7 发表于 2009-11-14 09:14[/color] [url=http://www.jiacheng.sh.cn/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07669&ptid=57148][img]http://www.jiacheng.sh.cn/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
顶你,有些人好象会开车就了不起一样,非机动车再有错,已经让他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还能怎么样。这个贴子大家看了后第一感应该是心痛,同时告诫司机朋友与非机车的朋友们上路一定要注意安全,出了事任何一方都有代价付出的,我们这里尽然有人讲那样恶毒的话,实在是比肇事司机更令人痛心。你的师傅看子你的贴子大家要昏过去了

阿拉丁 发表于 2009-11-16 21:00

昨天貌似是新闻综合频道的《七分之一》节目播放了,中环路设计是不合理的,功能不健全,没有考虑到非机动车,记者余涛还亲自骑车体验了一下路线,结论:按照指定的路线,非机动车不违章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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