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anyao 发表于 2009-11-6 14:04
有弊! 坚决主张隔开!
ciciliayao 发表于 2009-11-6 14:12
讨论这个问题,没有任何意义,我觉得。本来就一个小区。只不过是分期建造而已,有必要分那么清楚么!而且我们新二期造的时候,老二期的业主吃了多少的灰尘,忍受了几年的噪音呀。要和谐。这个帖子出了,会影响我们整个二期的团结的。
stronger92 发表于 2009-11-6 14:23
同意楼上的,建议老大出来封帖,只要是不利于二期和谐的帖子,格杀勿论!
小草莓 发表于 2009-11-6 14:36
现在内讧已经让外人笑掉大牙了
叶子 发表于 2009-11-6 14:58
这个讨论无任何意义,不影响任何改变,路过看过算数
stronger92 发表于 2009-11-6 15:25
[quote]有弊! 坚决主张隔开!
[size=2][color=#999999]kuanyao 发表于 2009-11-6 14:04[/color] [url=http://yeego.me16.meyu.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04595&ptid=57047][img]http://yeego.me16.meyu.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
TX,你仔细看一下帖子标题,刚发现你的作答前后矛盾,:face30:
xhz_000 发表于 2009-11-6 15:27
[quote]现在内讧已经让外人笑掉大牙了
[size=2][color=#999999]小草莓 发表于 2009-11-6 14:36[/color] [url=http://www.jiacheng.sh.cn/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04606&ptid=57047][img]http://www.jiacheng.sh.cn/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
9494~~表内讧
eric_lee 发表于 2009-11-6 15:34
适当的讨论与争执,绝对是允许的,而且应该是越多人参与越好。
但是升级成相互指责,排挤,甚至是破坏邻里关系,挑拨、中伤他人的行为,我们应该反对。
能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那就行了。
看看二期宣言(版块介绍),希望大家能明白。
jelegulu 发表于 2009-11-6 15:36
[i=s] 本帖最后由 jelegulu 于 2009-11-6 15:54 编辑 [/i]
本来看了一笑而过的。但后来越发感觉LZ是个这么认真而且富有思想和爱学习的人,作为一个建筑安防行业的从业者只想在这里作下简单的行业知识普及和历史情况介绍。
[color=red]首先[/color],现在大家讨论的沸沸扬扬的所谓新老二期,从行政区划角度老说根本不成立,开发获得土地使用权是按地块红线区划划分,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可根据资金的情况分期开发但闲置年限是有规定的。不然ZF可以强制收回使用权。但土地使用权批号只会有一个。当然大家俗称的大产证将来也只会是一个了。现在的新老二期在土地使用权获得上属于同一宗地块,如果“新二期”是独立的话,那你小产证怎么获得?
[color=red]其次[/color],在来介绍下围墙的问题,围墙是如何产生的?由于二期就是前述的开发商做为同一宗土地分期开发,根据《上海市住宅小区技术安全防范要求》DB-31-294-2003(DB为地方标准)小区在建设前必须申报和在交付使用前必须通过技防安全验收。在规定中就对设立[color=darkorange]临时围墙[/color]有明确的规定,如同一小区分期建设分期交付使用的情况下,对先行交付使用的区域和在建区域建立[color=darkorange]临时围墙[/color],[color=darkorange]临时围墙[/color]上同样要设立红外报警设备07年新标准是电子围栏。有些开发商也出现认为总要拆的为了省钱不按标准设立临时围墙只是简单栏护是通不过验收的。看见临时围墙是为了保护已交付并入住的区域业主的安全,毕竟工地人员复杂管理相对难度大。所以这个围墙是用来保护所谓”老二期“的业主的。现在整个小区整体建设完了当然拆了临时围墙了。
[color=red]再次[/color],追溯历史,其实二期拆临时围墙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其实二期是分三期来建设的,最早的一期是以目前白色为主的多层建筑多用于安置动迁户部分出售。目前最北面那排高层中靠西的三幢加之前面的一幢小高层其实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二期的二期”这几幢楼在建的时候与那些白色多层间也设立了临时围墙,当2008年9月交房时拆了临时围墙并建起了前几天拆除的围墙,这次其实是第二次拆墙了。那几栋楼再售是KFS还说以后和动迁房隔开没关系的,奸商的话永远不能信。
[color=magenta]最后[/color]我想说的是,围墙不是割断不文明现象的有效方法,只有靠大家的努力包括要求物业提供管理水平等等。二期新航域本身就是一个小区所以没有必要再讨论所谓墙不墙的问题了。难不成LZ发现自己隔壁邻居不文明你就要去开房商帮你在家周围也砌堵墙不成?
wy6353 发表于 2009-11-6 16:54
[i=s] 本帖最后由 wy6353 于 2009-11-6 20:23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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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莓 发表于 2009-11-6 17:17
LZ的发帖的真正含义又有多少人能知晓
所谓内讧
也并非针对LZ,这里,我也申明一次
zx_sanjin 发表于 2009-11-6 17:33
[quote]各位的回帖已阅,作为发帖人在此总结一下,
实在找不出一个值得自己回驳的帖子,不喜欢网上对骂,很肤浅。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个人能给出说服我的理由。楼上的jelegulu 唠叨了一大堆,但很遗憾,那不是我话题的重点 ...
[size=2][color=#999999]wy6353 发表于 2009-11-6 16:54[/color] [url=http://www.jiacheng.sh.cn/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04679&ptid=57047][img]http://www.jiacheng.sh.cn/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
这位TX,我来分析一下,你看是否有理?
单从你个人的角度来看,或者范围再扩大点从整个新二期来看,建了围墙肯定比不建起点作用,这谁都看的出来。
我们如何来判断一个人做一件事情是好还是坏呢?首先要看有没有好的动机,然后还再看有没有好的结果,两者都好,才算是一件好事。
首先从动机上,你的这种想法是为了你自己,说的好听的可以为了整个新二期,而忽略了二期一街坊及二期二街坊08年入住的业主的感受,从动机上,这并不算好,但也不能算差;
从结果上,即使因此改了规划建了墙,效果可能好了那么一点点,但是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破坏,所带来的效果与新建围墙需要花费的成本及维护的代价谁多谁少,难以估量;坏的效果还有很多,影响了整个二期的布局及景致、二期老业主的不满、政策上区域上等等的一系列问题都随之而来,你的这种想法为你自己带来了一点点好的结果,但是增加了很多坏的结果;
由上所述,所以你的这个提议不是一个好的提议。
当然你可能会反驳,不想自己的好,总想别人的好,那不是雷锋了?其实没人要你做雷锋,事情发展原本都是正常的、有计划的,做好自己的事情别人不会强求太多的。
有点想法 发表于 2009-11-6 18:05
[b] [url=http://www.jiacheng.sh.cn/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04507&ptid=57047]45#[/url] [i]玫瑰沙拉[/i] [/b]
晕倒那是样板房。
玫瑰沙拉 发表于 2009-11-6 18:12
LS,偶知道了。Eric告诉我了~
wy6353 发表于 2009-11-6 18:58
[i=s] 本帖最后由 wy6353 于 2009-11-6 20:22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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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xt2008 发表于 2009-11-6 19:01
封贴。。。有什么好谈的,要谈跟KFS去谈。。在这里说的再多都没用,,砌墙是KFS,推墙也是KFS,,别把矛头指向老二期的同学。
有点想法 发表于 2009-11-8 13:55
扒着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