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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lance0414 发表于 2009-10-27 12:25

希望尽早成立业委会

我个人认为,不付物业费是法律上不允许的,到时候物业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到时候受到律师函就不太好了,当务之急就是尽快成立业委会,只有这样才是王道!因为只有业委会可以炒物业的鱿鱼!如果成立业委会,希望各位业主张大眼睛选出业主代表,到时候业主代表和物业狼狈为奸就彻底完了!!!!

守护天使 发表于 2009-10-27 12:41

同意,通过成立业委会来维权才是正道!毕竟不支付物业费业主本身会产生法律后果也存在风险!

叶子 发表于 2009-10-27 12:52

支持一下

eric_lee 发表于 2009-10-27 13:05

支持!

13856828 发表于 2009-10-27 15:12

这个社会真不公平,不付物业费是违法的。那收了钱不干活的算什么?法律是保护有钱有势的,还有就是拿无赖没有办法的。我有个朋友住在离虹桥机场比较近的小区,那里成片不交物业费,我看日子不也过的好好的。

angelajiayan 发表于 2009-10-27 15:21

强烈支持。
物业费早晚都要付的,那么就按时付吧。
但把钱白白交给这样不做事情的物业,心里却感觉很难过。
我们不能让三期的物业也沦陷为一期、二期那样。

呆呆小雪 发表于 2009-10-27 16:53

[quote]这个社会真不公平,不付物业费是违法的。那收了钱不干活的算什么?法律是保护有钱有势的,还有就是拿无赖没有办法的。我有个朋友住在离虹桥机场比较近的小区,那里成片不交物业费,我看日子不也过的好好的。
[size=2][color=#999999]13856828 发表于 2009-10-27 15:12[/color] [url=http://www.jiacheng.sh.cn/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98453&ptid=56832][img]http://www.jiacheng.sh.cn/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

顶这句.

jg01302 发表于 2009-10-27 18:05

支持支持支持支持支持!

hsky 发表于 2009-10-27 18:55

业委会这个一定要成立,不过三期到现在为什么还么有业委会啊?

龙章 发表于 2009-10-27 19:11

问下,业委会可以炒物业鱿鱼,那业委会谁来管的?

hsky 发表于 2009-10-27 19:14

业主也管吧``

风吹起的男子 发表于 2009-10-28 08:20

到年底肯定符合标准了。

长城 发表于 2009-10-28 09:14

再不成立,都要被欺负死了

kingyi117 发表于 2009-10-29 13:17

交房1年才能成立,快了。到时候给他们施压。
有什么材料需要事先准备的?赶紧。

huntershe 发表于 2009-10-29 16:04

[i=s] 本帖最后由 huntershe 于 2009-10-29 16:05 编辑 [/i]

按时交纳物业费也是法律规定的业主的义务!不能简单地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我们就以不交物业费的方法解决。这样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当然,我们业主对物业服务的评价也是客观的,物业服务“不到位”,不是说物业没服务,只是说物业的服务还不到位,还没有达到业主满意的程度,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如果作为物业一方服务不到位,作为业主一方也不尽缴费义务,双方都不完全履行各自的义务,这样只会越做越差,问题可能扩大化或产生新的问题。交费不一定有满意的服务,但是不交费肯定是没服务的,不要寄希望于那种不交费也过得挺好的日子,这种想法本身就很危险。等到垃圾没人清理了,门口没人站岗了,绿化没人护理了,损坏没人维修了,公共设施停止运作了,真正受损的是业主!到最后,物业公司失去的是这个项目,物业工作人员失去的是这份工作,我们失去的是这个小区,我们的家园!

物业公司也应该倾听业主的意见,积极改进自己的工作模式,努力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要清楚,业主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并不是完全认可或满意过去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而是希望维系物业用于运营和改善的资金流,更好地为业主服务。如果经过1年时间的磨合和运作,物业公司还不能达到一个业主可以接受(不敢说满意)的程度和水平,那么就只有通过业主委员会选聘业主满意的物业公司了……

铜川路 发表于 2009-10-29 16:46

西门作主任

呆呆小雪 发表于 2009-10-29 17:19

我来做助理,哈哈哈.

wcg_lz 发表于 2009-10-29 18:15

强烈要求成立业委会,这样可以集中力量与物业争取业主的正当权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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