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2个轮胎被偷(三期)
今天早上看到有警察在37号楼下给一辆汽车拍照,过去一看原来汽车的2个轮胎被偷了。感叹现在的小偷也太大胆了,也感叹我们小区的保安实在是太尽职尽责了,晚上是否是有保安手持探照灯巡逻?尤其是西面沿河一带要特别加强巡逻,(漆黑一片荒地)。 这个物业肯定有责任的~我也不是想追究责任,大家都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
希望以后可以改善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如果是小区里的内贼,那就太可怕了.:curse: 关键是找到一个可行的解决办法
物业有责任,业主也有责任
大家群策群力,共商大计 就这样被卸掉了吗?是报复吧? 不知道新物业怎么说?可以去搜索下赵建平经理的相关报道。 以前闻听是备胎被盗,现在直接卸装在车轮上的轮胎了吗?
恐怖至及!!!
物业物业!!! 难不成下次拆房子了? 说实话,怀疑是里应外合的无间道 这种情况物业难逃其咎,安保没做到位啊。
如果能多投入资金,在小区角落都安装监控设施,有专人负责监控,一有情况立刻通报,拿这种偷轮胎的贼肯定不在话下轻而易举。反之,小偷肯定也会对有监控的小区避而远之。 [quote]说实话,怀疑是里应外合的无间道
[size=2][color=#999999]raul 发表于 2009-10-23 12:01[/color] [url=http://www.jiacheng.sh.cn/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96487&ptid=56738][img]http://www.jiacheng.sh.cn/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
很有可能 [quote]
很有可能
[size=2][color=#999999]13856828 发表于 2009-10-23 12:30[/color] [url=http://jiacheng.sh.cn/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96524&ptid=56738][img]http://jiacheng.sh.cn/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莫非业主得罪过谁? TX们越说越远了~本着就事论事的原则
有的事情当然有可能性,但是不能随意断定,有失公允 电视上不是老放,小偷和物业里应外合啊,这个社会啊,已经充满危机感,没有信任了 [quote]电视上不是老放,小偷和物业里应外合啊,这个社会啊,已经充满危机感,没有信任了
[size=2][color=#999999]13856828 发表于 2009-10-23 12:35[/color] [url=http://jiacheng.sh.cn/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96531&ptid=56738][img]http://jiacheng.sh.cn/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
他们也在片中写:内容虚构,如有雷同 纯属巧合 [quote]
他们也在片中写:内容虚构,如有雷同 纯属巧合
[size=2][color=#999999]龙章 发表于 2009/10/23 12:37[/color] [url=http://www.jiacheng.sh.cn/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96534&ptid=56738][img]http://www.jiacheng.sh.cn/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
希望某些黑暗的事情不要再我们身边发生 倒数第二段,倒数第五行
[url]http://paper.people.com.cn/jnsb/html/2008-08/26/content_89558.htm[/url] :face19:怎么可以收钱不开票据。这个问题严重的 [b]据了解,像春城小区一样收了停车费用却想撇开对车辆维护看管责任的小区目前不少。但是他们真的就能撇开责任了吗?对此,协力律师事务所的林律师认为,业主在小区停车场内的车辆出现损坏或者丢失,物业公司都应赔偿。第一、权利与义务平等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只要收取了停车的费用,就应履行保管的义务;第二、不论以什么名义,“场地使用费”也好,“车位使用费”也好,“场地租金”也好,所收费用都是车辆存放的费用。第三、车辆丢失后,保险公司须按保单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林律师还表示,小区停车场有盈利和非盈利两种,盈利性的停车场肯定对车辆有管理维护的作用,而非盈利性质的停车场物业也要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b]
这个一定要多看看,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白白浪费 [quote]倒数第二段,倒数第五行
[url=http://paper.people.com.cn/jnsb/html/2008-08/26/content_89558.htm]http://paper.people.com.cn/jnsb/html/2008-08/26/content_89558.htm[/url]
[size=2][color=#999999]sigurdchen 发表于 2009/10/23 12:47[/color] [url=http://www.jiacheng.sh.cn/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96551&ptid=56738][img]http://www.jiacheng.sh.cn/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
对文中的说法强烈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