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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chen874 发表于 2009-8-21 14:38

王经理,你把门口雅颂湾的招牌弄得大家满意,大伙把今年3,4季度的物业费一起上缴了

[i=s] 本帖最后由 wangchen874 于 2009-8-21 14:41 编辑 [/i]

王经理,你把门口雅颂湾的招牌弄得大家满意,大伙都把今年3,4季度的物业费一起上缴了

如果弄的好,顺便鼓动业主积极交钱.......三期门口那么大块地方...不弄块大招牌,对不起观众啊...门面工夫要做好呀,毕竟还有嘉城四期要卖呢....我家装修得差点就算了...小区面子工程要做好...谢~~

wangchen874 发表于 2009-8-21 14:38

招牌越大,物业费交的越快~~~~

yp53wang 发表于 2009-8-21 14:41

我也跟进.:em49:

呆呆小雪 发表于 2009-8-21 14:42

对啊对啊,来顶起,让物业看到.

风吹起的男子 发表于 2009-8-21 14:44

啥时候弄好啥时候交钱,哈~~

伊万豆夫 发表于 2009-8-21 14:47

在业委会成立前,物业只负责对现状的管理,不涉及对物业的改造。

付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应履行的义务,拖欠物业管理费超过时限者,物业公司有权予以起诉。

本人仅就上述事宜,提供如上法规参考。

铜川路 发表于 2009-8-21 14:50

猩猩,你不地道
你欠租了,3季度你已经晚缴了。你应该说是四季度与明年一季度的一起交了

伊万豆夫 发表于 2009-8-21 14:51

业主不付物业管理费的行为,无论理由,都是违反国务院颁布之《物业管理条例》行为。

一旦收到法院传票,将使自己名誉/商誉严重受损,严重的会导致个人及公司银行帐户被冻结。

wangchen874 发表于 2009-8-21 14:51

[quote]在业委会成立前,物业只负责对现状的管理,不涉及对物业的改造。

付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应履行的义务,拖欠物业管理费超过时限者,物业公司有权予以起诉。

本人仅就上述事宜,提供如上法规参考。
[size=2][color=#999999]伊万豆夫 发表于 2009-8-21 14:47[/color] [url=http://www.jiacheng.sh.cn/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71051&ptid=55438][img]http://www.jiacheng.sh.cn/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
我没和物业在谈判.....不弄我也会交.......只是让王经理积极起来..看看群众的呼声...互相体谅,互相共勉.互相努力.....这样才能组建成完美社区,这不关是我们业主期待的,物业也是希望如此的.....这样对大家都好!

铜川路 发表于 2009-8-21 15:37

猩猩软掉了

gi365 发表于 2009-8-21 15:47

业委会早着呢,一期还没影呢,何况三期,在这之前就这样了。。。。。。

gi365 发表于 2009-8-21 15:50

《物业管理条例》对于业委会成立之前的物业的不称职行为有何处罚规定?业主的不满如何解决?
这架拉的够偏的。。。。。。

伊万豆夫 发表于 2009-8-21 16:07

不论物业公司的行为构成的是违约还是侵权,与业主是否交纳物业费都属于截然不同的法律关系,业主只能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而不能拒绝交纳物业费、供暖费等费用。

nksun 发表于 2009-8-21 17:02

豆腐一天到晚发这种言论。 :sleepy:

sigurdchen 发表于 2009-8-21 17:13

业主也很弱势,很可怜的,一切都是被动的,碰到个知书达理的王经理也算幸运。

王尚宝 发表于 2009-8-21 18:46

伊万豆夫确实是同行,谢谢你把业主可能不清楚,但业内是常识的东西告诉大家。
一直想与你当面聊聊,沟通一下嘉城片区的有关问题,包括幸福港、新航域、爱琴海、雅颂湾,不知道你可不可以抽空与我联系一下。

王尚宝 发表于 2009-8-21 18:50

招牌方案正在与华江沟通,我也希望可以尽快搞定,我同大家一样,期待着招牌大气,与雅颂湾的品位匹配....

伊万豆夫 发表于 2009-8-21 18:51

不付物业管理费,将给我们的正义行为抹黑,本来有道理的事情也会变得非法了,这招使不得。

sigurdchen 发表于 2009-8-21 20:25

华江要沟通多久阿?希望能在年底内搞好。

czxt2008 发表于 2009-8-21 23:38

没业委会,他敢动大家的钱去弄门面?
除非是KFS掏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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