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城社区网〗's Archiver

sigurdchen 发表于 2009-8-13 10:33

私家小区停进外来车

[color=#808080]来源:新闻晚报[/color]

[b]小区车位不得擅谋利[/b]
  小区车位能否再次出租给外面的车辆?上海天册律师事务所孙彬彬律师认为,在去年十月份施行的《物权法》中对小区停车位有明确规定,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这就是说,房产商和物业没有权利随意出租小区的车位、车库。开发商、物业公司不能将车位收费据为己有;如果需要收费,在扣除必要管理费后的所得款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b]【业主声音】[/b]

  业主安全受威胁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也有许多业主提出了反对意见,而这个意见多出于安全考虑。家住真华路水岸蓝桥的业主表示,本来小区就是个私人场所,要有一定的私密性,车位被随意转租,万一给居民造成安全隐患,后果不堪设想。

yp53wang 发表于 2009-8-13 10:42

建议物业对本小区业主的车发放停车证,车主可将停车证放置在挡风玻璃处,这样谁是外来车辆就一目了然了.

风吹起的男子 发表于 2009-8-13 10:48

王宝宝,你来看了吗?

sigurdchen 发表于 2009-8-13 11:29

看到没有,看到没有~~~

zyhong_cn1 发表于 2009-8-13 11:36

外来车辆临时停放应该许可的.严禁把车位租给业主外的车辆停放.

alon40 发表于 2009-8-13 11:51

外来车辆只要不进来,那备胎也偷不走了~~~

zyhong_cn1 发表于 2009-8-13 12:17

其实,业主要积极配合,尽快把地锁装了,这样既能保证自己的停车位,又能使停在小区的车一目了然的得到区分.物业应该在租车位时查实车辆的使用者.

xye 发表于 2009-8-13 13:56

物业一些原则性的问题都做不好!长叹一口气

molibingbing 发表于 2009-8-13 21:46

配合配合

如果物业有行动,不配合的人就是***

配合一切可以配合的人力物力把三期环境搞上去

页: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7.0.0  © 2001-2009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