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所别墅区“明搭暗修”
普陀区城管监察大队回应: 详细调查后将依法处理 2009年6月5日 13:06来源:新闻晚报 作者:杨冬针对祥和名邸的业主的违章改建,是否已构成擅自变更原有房屋建筑规划,今天上午,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有关人士表示,祥和名邸业主私挖地下室、扩建阳光房、破坏绿化等行为,初步判定应该为违章改建,若发生此类情况,可向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垂询。
记者随后联系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有关人士表示,若发现有违章改建的情况,市民可向市绿化市容局投诉热线“52901111”绿化市容城管热线予以反映,热线将一门式受理市民来电投诉,并根据具体所辖层层转给具体负责的城管执法部门。与此同时,市民还可以向当地区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反映。
记者第一时间与普陀区城管监察大队取得联系,有关负责人在听说了祥和名邸违章改建成风一事后,表示已关注到此事。监察大队将在了解详细情况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予以协调处理。据其介绍,普陀区所辖小区若发生违章改建的情况,其查处、执法由普陀区拆违办公室一口受理,并视违章改建的具体性质,属于规划、房地、城管的,将分类向各级主管部门层层转发。
别墅区违章搭建难叫停
祥和名邸别墅区内的“大兴土木”状况愈演愈烈,只要出现首例“病源”,出现拓宽车库、加盖楼层、搭建阳光棚等“临床症状”,违法搭建就会如“传染病”般蔓延。现场状况已经让记者咋舌。记者在网上搜索了一圈,竟然发现这样的大规模违法搭建并非个例。
多所别墅区“明搭暗修”
据媒体调查的部分别墅区违法搭建情况包括: 剑桥景苑——据媒体2006年4月报道,违法搭建182户,40%业主是党政干部、企业经营者。 绿洲比华利花园——2004年,住户451户中有175户违法搭建,九成业主是企业主。 汤臣高尔夫别墅——违法搭建比例40%以上,业主多是来投资的港台商人。 澳汀宫廷别墅——业主多为海归、外籍人士,曾发生违法搭建事件。 田园别墅——近四成别墅住房“动过手术”,业主多数为企业经营者。 圣陶沙别墅——违法搭建不是个案,业主主要为外籍人士、企业经营者。
其中,剑桥景苑的违法搭建持续了4年。其间,小区更换了八九届物业经理。至2006年3月底,剑桥景苑所有319家住户中,近200户业主先后自行搭建了违法建筑,小区英伦风格几乎消失。2006年3月,剑桥景苑的违法搭建风,引起了市领导的重视。市领导在全市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对剑桥景苑部分业主身为领导干部却带头违法搭建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并提出要认真查一查。随后,一场多部门联手的别墅区强制拆违行动开始展开。然而,5个多月之后,虽然“剑桥景苑拆违整治工作组”依旧驻守别墅区,但拆违人员只强制拆除了三家。
此外,本市多个位于松江九亭以及莘闵别墅区的小区,私搭状况也十分明显。如上海诗林别墅小区,随处可见“明搭”和“暗修”工程。一些别墅私自搭建的木质“门堂”颇有气势,但却与整个小区风格相距甚远。这类违章违法行为据说也最多领到整改单,房东根本不理会,类似“室外装修”在小区内到处都是,多数业主都在互相效仿。
私自“厨改卫”被判拆除
别墅房大肆翻建、小区高层的公共景观平台被占用……除了住宅区内,部分街边马路、学校以及医院附近也成了“私搭族”圈占的宝地。业内人士指出,违法搭建产生的原因很多,但并不可逆转法律对其制裁。
2008年本市长寿路某小区内居民在装修房屋时,私自拆除承重墙,将厨房改造成卫生间。这让楼下邻居觉得不堪忍受。“尤其是听到楼上抽水马桶的声音时,我们一家人更是茶饭不香。”事发后,楼下一家曾多次找楼上这家协商解决,均遭到拒绝。小区的物业公司也向其发出整改通知,但其仍然我行我素。迫于无奈,楼下住户只能将朱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其立即恢复厨房的使用性质,拆除在厨房内安装的卫浴设备。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作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精神,正确处理双方的相邻关系。尽管房屋所有权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使用住房,但权利的行使必须合理、适当,不得滥用权利对相邻方生活造成影响。主审法官认为,被告在入住时签收过住宅使用公约,在明知不得擅自改变原住房的使用性质、功能和布局等情况下擅自将厨房改为卫生间使用,既有悖善良风俗,也给原告一家人在生活和心理上造成了实质影响。根据《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规定,普陀法院作出判决,要求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原设计为厨房间部位安装的卫浴设备予以拆除。
相关链接
何为违章搭建
所谓违章搭建是指未经政府规划部门的批准与认可,在规划审定的图纸之外的建筑物、构筑物:自行搭建的地下室、车库、阳光屋、游泳池、加层及自建的有顶走廊。这些自行搭建的房屋、阳光棚等在小区里犹如一块块扎眼的补丁,除了影响小区外观,破坏邻里间的和谐之外,更为严重的是违章搭建人对法律的践踏。
目前上海拆违的主要依据有:《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0号,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关于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意见》(沪房地资物[2005]91号,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2005年2月4日公布)。
违章搭建将受重罚
若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恢复原状,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若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当事人逾期未拆除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申请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拆除。
对正在实施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可以暂扣施工工具、材料;拒不改正的,可以组织代为改正,代为改正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附有违法建筑并结构相连的房屋,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地产转移、抵押登记。
这里的处罚分为两种:一种是行政处罚:罚款;另一种是行政强制:强制拆除、限制房地产转移和抵押登记。 好长……啊 好长,没看完,看标题的话估计桃花岛有好多类似案例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