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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on40 发表于 2009-5-26 06:24

上帝啊,还让不让人活了?财政部等四部委研究开征物业税

凤凰网财经讯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url=http://finance.ifeng.com/news/hgjj/20090525/702771.shtml][color=#0000ff]国务院办公厅今日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color][/url]。
通知提到要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其中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
2007年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财政预算报告中,首次提出将“研究开征物业税的实施方案”。
[b]小知识:物业税[/b][url=http://finance.ifeng.com/news/hgjj/20090525/702771.shtml]
[/url]
所谓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是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升高而提高。比如说公路、地铁等开通后,沿线的房产价格就会随之提高,相应地,物业税也要提高。
从理论上说,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是针对国民的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须尊重国民的财产,并为之提供保护;然后,作为一种对应,国民必须缴纳一定的税收,以保证政府相应的支出。物业税是政府以政权强制力,对使用或者占有不动产的业主征收的补偿政府提供公共品的费用。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都对房地产征收物业税,并以财产的持有作为课税前提、以财产的价值为计税依据。依据国际惯例,物业税多属于地方税,是国家财政稳定而重要的来源。
各国房地产保有税的名称不尽相同,有的称“不动产税”,如奥地利、波兰、荷属安的列斯;有的称“财产税”,如德国、美国、智利等;有的称“地方税”或“差饷”,如新西兰、英国、马来西亚等;中国香港则直接称“物业税”。
物业税改革的基本框架是,将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并使物业税的总体规模与之保持基本相当。这样一来,物业税一旦开征,将对地方政府、消费者、投机者的经济行为产生不小的冲击。

qwjin 发表于 2009-5-26 08:20

又要接鬼了。。。

守护天使 发表于 2009-5-26 08:22

回去和老公商量商量这事真的不?

洪十八 发表于 2009-5-26 08:36

估计对一套自住房会有税收减免优惠的措施,不必太担心!

czeven 发表于 2009-5-26 09:27

自己国家的法制都不是很民主, 很多事情有权有钱就可以摆平了, 根本就没有对纳税人形成保护。
这里凭什么这么说啊

toywong 发表于 2009-5-26 09:35

累,连房子都养不起了,活着干嘛

qwjin 发表于 2009-5-26 10:18

刚刚看了些资料,大致理解如下:

1,是把现在的“土地出让金”70年一次性征收改为逐年征收。
2,房产商拿地成本下降,房价下降。
3,已购房产已经包括了“出让金”这一块,不会重复再证物业税。
4,受物业税冲击最大的是炒房者和地方政府。尽管物业税可能是地方税,但一次性捞现钞的机会要丧失。

qwjin 发表于 2009-5-26 10:21

所以,朝庭的这一举措会遭到诸侯的抵触,就看如何博弈了。

gi365 发表于 2009-5-26 11:26

国际惯例和中国特色。

gi365 发表于 2009-5-26 11:28

以前的房子和新买的房子性质不一样的吧?

阿汤 发表于 2009-5-26 11:33

人家好的东西我们不接轨的

守护天使 发表于 2009-5-26 11:36

haha,又有好戏看啦!温总理打飞的去欧洲公差,地方老爷怎可以随意乱花钱出国考察。政策与对策,强龙和地蛇,斗他个天翻地覆!

alon40 发表于 2009-5-26 11:55

希望苦的不是老百姓

Archaeopteryx 发表于 2009-5-26 12:21

苦的肯定是老百姓,无论如何最后都是老百姓买单

伊万豆夫 发表于 2009-5-26 12:33

呵呵,高官不肯推行财产申报制度掉过头来玩老百姓了,如果敢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什么“什锦八宝饭”全部变成馊饭!

伊万豆夫 发表于 2009-5-26 12:46

[i=s] 本帖最后由 伊万豆夫 于 2009-5-26 12:54 编辑 [/i]

该征的税该征,可是这土地本来是国有的,到发展商手里这段差价本身已经很可观了。

这段差价才是腐败滋生的温床。

中国人,尤其是上海人,拿的是上海工资,买的是美国房价,这笔帐怎么算?

还有每年给“蛀虫”们吃掉的的5000个亿,这次要翻番了。

国富民穷,离大去之期不远矣。

空谷幽兰 发表于 2009-5-26 13:17

什么都和国际接轨,可就是工资福利不和国际接轨
增加公众福利才是真正与国际接轨

洪十八 发表于 2009-5-26 13:26

哪那么多牢骚!小心晚上找你去谈话!嘎嘎!:face30:

伊万豆夫 发表于 2009-5-26 13:32

开征物业税消息突袭 逾3亿元撤离地产板块
[url]www.eastmoney.com[/url]   2009-05-26 11:48   
   国务院昨日公布了《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提出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


  方正证券表示,开征物业税,虽然减少了交易环节的税种,但增加了持有房产的成本,这对囤积房产进行投机炒房是一个打击,因而从房价上看,该政策对楼市的影响还是"利空"的。但从减少房屋空置率、提高城市可持续性发展方面来讲,应该是利好的。

  实时监测数据显示,截至10:12,房地产开发经营板块净流出3.14亿元,仅次于煤炭采选板块居第二位。其中,万科A净流出8526.32万元,金融街(000402)流出4789.69万元。

  深市地产指数现跌2.03%,沪市地产指数跌1.17%,六成半个股下挫。泛海建设(000046)跌4.18%,深振业A、招商地产(000024)、金地集团(600383)跌逾3%,保利地产(600048)跌2.35%,万科A跌2.11%。

守护天使 发表于 2009-5-26 14:50

王石这下只能去做专业登山运动员了。房地产商的日子不好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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