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城社区网〗's Archiver

mwh127 发表于 2009-5-18 19:30

打架掩护抢劫金项链 4人被判刑5至13年不等

打架掩护抢劫金项链 4人被判刑5至13年不等2009-05-18 13:02来源:上海法治报

作者:管文飞 李鸿光
  本报讯 公交车上几名年轻人突然吵吵嚷嚷、大打出手,旁边的乘客还没搞清楚状况,脖子上的金项链就被这些打架者劫走,原来这是对方设下的圈套,打架是假,借机抢劫是真。近日,静安区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邱某、刘某、李某和丁某有期徒刑5年至13年不等。
  去年12月18日中午,邱某、刘某等5人 (一人另案处理)在嘉定区曹安公路联西公交汽车站上了一辆开往市区的陆安线长途汽车。
  上车后,这伙人发现洪先生脖子上有一根闪闪发亮的金项链。当车行至曹安公路19号桥车站时,邱某与丁某佯装打架,摔倒在洪先生身上。一旁的刘某、李某假装劝架,站立不稳压在洪先生身上,用剪刀剪下洪先生价值人民币5665元的项链,随后迅速逃离。


以外来人员邱长集、刘小荣为首的犯罪团伙气焰十分嚣张,竟然公开在上海的公交车佯装打架,乘机强行劫取被害人颈部的黄金项链后,便扬长而去夺路潜逃。记者今日获悉,静安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邱长集、刘小荣、李福平和丁庆有期徒刑13年至5年不等刑期,并处罚财产刑。 
  2008年12月18日中午11时许,经密谋邱长集、刘小荣等5人(另有一人另案处理),在嘉定曹安公路联西公交汽车站登上一辆开往上海方向的陆安线的长途汽车。上车后,他们发现一名乘客坐在售票员后面靠走道边座位上男子,脖子上带有一根闪闪发亮的黄金项链,他们分别站在被害人身旁或后面的座子上。当车行至曹安公路19号桥车站时,邱长集与丁庆佯装打架,假摔倒在该男子身上。一旁的刘小荣、李福平也以劝架的方式,站立不稳也压在被害人身上,使得被害人无法挪动,配合默契的这伙罪犯用随身携带的剪刀,剪下了被害人洪某颈部上价值人民币5665元的项链,迅速逃离该公交车。当天,邱长集就变卖了该项链,晚上这伙犯罪分子即下馆子喝酒庆祝得手成功,按“能力”各人出力不等,坐地分赃。 

  法院审理查明,本案中的邱长集是刑满释放后5年内再次故意犯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而刘小荣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数罪并罚予以处罚;丁庆在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就主动自首;李福平系从犯可比照主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

洪十八 发表于 2009-5-18 19:52

这些人渣,应该关一辈子!

天光天子 发表于 2009-5-18 22:15

进去就应该手脚拷断掉

东游西荡 发表于 2009-5-18 22:33

亲历过一次 这帮人早就该抓了 公交公司也有责任 司售人员无动于衷 车上的监控竟然不开

页: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7.0.0  © 2001-2009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