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城社区网〗's Archiver

sigurdchen 发表于 2009-5-20 12:15

不知道王经理去哪了?

铜川路 发表于 2009-5-21 09:41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

victor792 发表于 2009-5-21 09:53

王经理隐身了大概

cholo 发表于 2009-5-25 20:28

小区物业管理费的测算依据主要依据小区设施设备的能耗、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小区人员工资费用开支;绿化保洁及办公行政费用作为预算支出;而收入主要依靠物业管理费及小区停车费的收入;(而物业管理费的定位依据小区支出而定,既然我们出了管理费,[color=Red]为何物业对小区内安防系统(监控系统、周界、门对讲系统一直不开启,小区路灯也一直只开一半,中心花园路灯常闭,此些费用均已纳入物业管理费中作为业主已按小区物业费标准交足,但设施设备均未如实开启,是否物业费也可按比例减低呢?且小区安防存在多处死角,无监控点位,隐患很大,做为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交接验收时,不知如何考虑此些问题;[/color]
2、小区要求不能安装防盗窗,要装也只能装在里面,此举本是提升小区品质与形象,但鉴于上述情况,请问物管如何对小区业主负责安全问题,是不是只要求形象而放弃安全,物业法明确规定安全大于形象,望物管尽责做到对所有业主负责;

嘉城中年人 发表于 2009-5-25 22:49

1、物业管理费依据物业服务等级而定,物业服务共分5个等级,等级越高,服务标准就高其价格也高,以本小区的物业费定价约为三级,参见(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前期物业管理费标准有区物价局核定,业委会成立后有业委会与物业商定。但收费项目内容须公布。

2、小区停车费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果业委会认为物业成本较高,可划归或部分划归物业公司。

3、我们无法确定安防系统的运行状态及工作面,由于前期物业是开发商指定的,我们担心的是物业公司为承接该项目而接受带病设备设施,如水景漏水,一旦保修期过,就是物业、开发商的扯皮。

4、根据物业按质量、服务收费原则,未达服务标准应该扣减相应的费用,但这不能是业主个体,必须是业主整体行为,即业委会。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小区急于成立业委会的原因。

molibingbing 发表于 2009-5-26 09:54

要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呢

风吹起的男子 发表于 2009-5-26 10:08

入住超半数应该可以了吧。感觉下半年入住可以达到半数了,445户。据说五六百户在装修呢。

铜川路 发表于 2009-5-26 14:19

恩,要把群租的都赶出去

wangchen874 发表于 2009-5-26 14:22

不是说这次抢劫事件是假的了吗,要去问问公安局里面了

cholo 发表于 2009-5-26 22:54

1、物业管理费依据物业服务等级而定,物业服务共分5个等级,等级越高,服务标准就高其价格也高,以本小区的物业费定价约为三级,参见(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前期物业管理费标准有区物价局核定,业委会成立后有业委会与物业商定。但收费项目内容须公布。
[color=Red]物业费属于三级标准,但是物业费的测算可是依据小区设施设备的能耗、人员工资等相关费用支出而测算所得,所以依据现在的物业费,应当是小区所有的设施设备均开启的状态;至于小区物业费的变更,在上海应该有很少的小区出现物业费变更事宜,因为此举犹如鲤鱼跳龙门,首先需成立业委会,然后经业主大会决定出决议书,测算新的物业管理依据,再上报物价局,在经区房管办开会论证,等到花也谢了![/color]

2、小区停车费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果业委会认为物业成本较高,可划归或部分划归物业公司。
[color=Red]此费用本就属于小区所有业主,但是问题是现在物业收的钱有没有记录呢,试问小区开车的司机每次出入小区付费的时候,保安有没有主动给过你发票,此费用拿何做为依据给小区业主公开示众呢?[/color]

3、我们无法确定安防系统的运行状态及工作面,由于前期物业是开发商指定的,我们担心的是物业公司为承接该项目而接受带病设备设施,如水景漏水,一旦保修期过,就是物业、开发商的扯皮。
[color=Red]小区开盘2年内所有缺陷均由开发商承担,但是物管应负协助业主处理问题之职责,且物业费测算包含小区绿化、保洁、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费及年检费;并非让他们扯皮,大家切记如发现严重缺陷,要求整改,而开发商或物业无跟进整改开展的话,一定要留有书面依据(保修单),以备日后做为相应依据;而至于安防系统开启与否,大家可自行确认与否,个人认为小区除电梯水泵等日常设备开启之外,安防系统基本处于调试阶段,并未正式开启[/color]

[color=Blue]如上所言,望物管尽职尽责,对小区业主负责,既然物管要全心打造雅颂湾品质,那也请拿出点行动,并不是不装防盗窗统一小区格式就能提升品质的,而对小区设施设备、绿化、保洁、保安等各方面工作都加以管理,改善管理制度,方可行之有效[/color]

molibingbing 发表于 2009-5-27 10:13

看来小区的专业人士挺多的~~~~

13856828 发表于 2009-5-31 17:14

[quote]恩,要把群租的都赶出去
[size=2][color=#999999]铜川路 发表于 2009-5-26 14:19[/color] [url=http://www.jiacheng.sh.cn/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44437&ptid=52888][img]http://www.jiacheng.sh.cn/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ize][/quote]


顶啊顶

eric_lee 发表于 2009-6-1 16:23

。。。。。。

嘉城中年人 发表于 2009-6-1 20:53

与物业简单沟通,确认安防系统未经验收,设备尚有问题。隔着门,发现监控室、电视墙、操作台都很漂亮规范,但少量图像有点灰暗,验收不会通过,也许问题在此,物业不愿接受,当然,是否有其他问题我们不得而知。

物业不接受该设备似乎也有理由,但小区交付使用半年,总不能没人管,物业作为使用方和设备接受方,有督促开发商施工方解决的责任,再说这问题应该不难解决。请抓紧了。作为业主,我们保留向主管部门的投诉权。

sigurdchen 发表于 2009-6-1 22:38

中年人为大家去沟通,辛苦了。

金月亮 发表于 2009-6-2 12:03

我早知道了,因为挑选车库的时候他们就说车库的安防系统不能使用。哎,这样的房子怎么能让我们入住呢?
这个合法吗?

页: 1 [2]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7.0.0  © 2001-2009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