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线旅客燃油附加费25日起降低
[b][color=blue] 中新网12月19日电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根据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民用航空局发出通知,决定相应降低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标准。[/color][/b][b][color=blue]其中,[color=red]800公里(含)以上航线由每位旅客150元降低到4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由80元降低到20元[/color]。[color=red]自2008年12月25日起执行,[/color]以出票时间为准。[/color][/b][b][color=blue] [/color][/b]
[b][color=blue]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color][/b]
[b][color=blue]享受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优惠待遇的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及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color][/b]
[b][color=blue]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上航线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10元。 [/colo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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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olor=blue] 通知同时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航空运输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colo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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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olor=#0000ff]综上所述,已经买好票的我又亏本了。;P [/color][/b]
[[i] 本帖最后由 nksun 于 2008-12-19 15:09 编辑 [/i]] 这是个好消息 我也亏了220,有什么地方可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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