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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wh127 发表于 2008-12-6 18:25

乐购真光店 将被处5000元以下罚款

乐购真光店 将被处5000元以下罚款
日期:2008-12-06 作者:邹娟 来源:东方早报
  反馈·“挑刺乐购超市标价混乱”见报4天

    普陀区物价局昨日对乐购超市真光店收银价高于标签价一事做出初步调查结论,排除该超市“恶意欺诈”的可能,但将对其管理失误处5000元以下罚款。

    上海《东方早报》连续几日报道超市“收银价高于标签价”事件,12月2日,普陀区物价局派3位工作人员迅速介入乐购超市真光店的调查。根据市民孟先生所述,其11月30日晚在该超市购物时,标签上分别为27.9元、29.9元的迪士尼磁贴,在收银时实收价为29.9元、31.9元。而标价5.8元的特价促销保鲜膜,实收价为6.2元。经物价部门调查,该超市以高于标签价的价格售出保鲜膜48个,两类磁贴各一个。昨日,普陀区物价局4位工作人员再次前往该超市,核查差价是否返还消费者,无法返还的差额将于近日收缴。

    调查论证

    排除乐购恶意欺诈

    此外,超市收银价高于标签价,是恶意欺诈还是管理失误?对此,物价部门也展开调查论证。

    据分析,该超市在接到市民孟先生投诉后,第二天就已开始整改,将标签价调至与收银价一致。其次,接到投诉后,超市方在48小时内主动与孟先生取得联系,并对其所购物品总额“退一赔一”,处理态度良好;再次,物价局在调查中发现,价格不一致的商品,保鲜膜和磁贴摆放在同一个区域,超市方在接受调查时表示,是价格变更后POS机扫描时遗漏所致。“平心而论,超市商品数以万计,在实际操作上,确实有可能出现这样的失误。”普陀区物价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透露,根据超市的整改态度、加上对其事实的调查,因此判定乐购真光店为管理失误,排除其恶意欺诈的可能。

    货不对价

    将形成专题定期抽查

    当然,虽然不是恶意欺诈,但超市也要对其失误作为造成的恶劣影响负全责。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11条第3款,政府部门将对超市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并要求其严肃整改,彻查是否有类似问题。

    与此同时,举一反三,此次事件后,普陀区物价监管部门也将此事向区域内所有超市系统告知,并提醒,两节将至,为保证消费者利益,做好窗口行业迎世博工作,超市立即自查。此后,他们将面向超市展开“如何加强管理”的培训。两节前,也将展开对农工商、麦德龙等区域内其他超市的普查,并辅以节日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明码标价等问题,此后普陀区还将形成“货不对价”专题,定期展开抽查。通过系列物价检查活动,构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让市民明明白白消费、放放心心购物。

    最后,普陀区物价局通过上海《东方早报》向市民公布其物价举报电话12358,市民购物时遇到类似问题可直接向物价局投诉咨询。

一嘉人 发表于 2008-12-6 18:56

沃尔码也要查查

乡巴佬 发表于 2008-12-6 19:11

附近有的超市也有类似的现象的,就不点名了:face28:

卖场里写的促销价,到了收银这里就变成实价了,有点头脑的很明白这些超市想玩什么把戏:face24:

grace 发表于 2008-12-6 19:19

这年头调只要往某些调查人员的口袋里塞满"东西",就算是黑的他也能给你说成是白的,我只相信群众的眼睛

小恶魔 发表于 2008-12-6 21:32

呵呵~~奸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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