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购房契税税率下调至1%
[b]一.[/b][url=http://sh.house.sina.com.cn/news/2008-10-22/210875244.html][b][color=#0000ff]财政部四大政策:[/color][/b]1、11月起,买房契税下调到1%;暂免征收印花税;卖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地方政府可制定收费减免政策。
2、房贷利率下降到基准利率的70%,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0.27个百分点。
3、加快廉租住房建设。
4、规范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行为。
[/url][b]二.[/b][url=http://sh.house.sina.com.cn/news/2008-10-23/083375258.html][b][color=#0000ff]上海14条政策:[/color][/b]
1、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下调到1%。
2、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3、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4、首次购房和改善型购房贷款利率下限扩大为基准利率的0.7倍,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5、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7个百分点。
6、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不负担营业税。
7、转让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不负担个人所得税。
8、购买自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至20%,每户家庭最高公积金贷款限额为80万元。
9、免收住房登记费和住房交易(转让)手续费。
10、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
11、继续加大中心城区旧区改造力度,努力改善旧区居民住房条件。
12、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13、建立房产市场信息发布制度。规范开发商和中介行为,加强市场管理,实施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
14、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从紧经营性商品住房项目的土地供应。
[/url] 不止到契税我们有的享受瓦~ 强烈期待给我们已购房但还未交税的人一个明确说法! 很烦上海的这个“普通住房”概念,把部分人排除在了优惠政策之外! 上海现在的普通住房标准应该是大部分人都享受不到优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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