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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鄙视托 发表于 2008-10-21 10:44

10月19日嘉城之行实录

2008年的第2次聚会,来的比上次更早一些,停靠在沃尔玛的各路汽车,带来了最新一批嘉城的同学。
中午12点半,沃尔玛某门口,嘉城同学们开始陆陆续续的出现,均做左顾右盼东张西望状。话说有邻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有好客如我等者,遂上前询问,一一引到集合处。13点30分左右,人员集合完毕。其中,有花甲长者,也有3岁孩童;有帅哥俊男,也有美女靓妹。放眼望去,声势虽不算浩大,但也略成气候。
有皖南某氏,吾辈马首,见势已成,大呼一声:出发!。有雅儒书生做高干子弟状“君欲何往?可有手谕”。 皖南某氏闭口不答,食指----坚定的指向了远方(画外音:借问下步何处走,老大遥指售楼村)
江湖传言,售楼处内藏龙卧虎,专案经理更是人中之凤,曾凭一己之力击退12路英雄好汉。凭借一招“人来齐否?汝可告官”大杀四方。难道是传说中七品芝麻周星星的收山高徒?一路忐忑……
俺娘教育的好“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今日得证,实为真理。在我辈小民目光仅能企及之时,便早早听见售楼美女的热情招呼,售楼处内到处洋溢着幸福的微笑。热情的接待、耐心的解释,另我辈感动。本人在此声明:谁再说售楼处的人嚣张,我和谁急。
就在我辈悠然自得之时,有川西辣妹并沪上娇娃等若干女中豪杰齐声断喝:垃圾房之事,你一拖再拖,意欲何为!当初承诺无一兑现、视我等草芥乎?乎!乎?我辈方恍然大悟,原来对方改走柔情路线,差点将我等迷晕。不禁感慨,小小嘉城售楼之处竟有师从周星星与太极真人之人,皆得真传。
一时众人纷纷有冤诉冤、有恨说恨,总结出KFS十大罪状。大有鱼死网破同归于尽之势。唯皖南某氏镇定自若有所思前向后发制人,沉吟道:我等暂且实地考察^^^^先,众人附和、一并退出售楼处,转战现场。
俗话说,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中央水景周围电房林立,实有碍观瞻,移至房后及侧岂不更好?垃圾房门正对住户,莫非想借此转移火车噪音,以臭制噪?一楼二楼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上至花甲老人、下至7岁孩童皆可翻窗而过,况梁上君子?听闻某几号门前欲种植樟木,想几年后让业主在家即可遮蔽阳光树下纳凉?变电房隐于正门边、会所下,用以保障30-32号的用电正常?房间内尺寸与网上电子图相差40cm,业主可有权查看竣工蓝图?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套内面积、得房率模糊不清、数字游戏。粉刷质量、地坪质量、保温材料、防水工程一定要仔细查验,何时给我们钥匙让我们进自己的家?以上问题种种,书于一处交与售楼高手,得一手谕答曰:25日答复。众人罢手,悻悻而归。
结束语:
一树之果,有酸有甜;一母之子,有愚有贤。龙生九子且各不相同,何况你我,素昧平生、毫无瓜葛。希望,各位业主能够求同存异,团结一致。求同!存异!如有不同意见,好的建议,请私下联系,注意影响,不要引起混乱,这于你于我于他人,都没好处。
我想说,我们的做法合情合理、我们的想法非异想天开,我们的活动也不是我们首创,我们的目标有很多可以参照。
也许,我们实力还不够强大;也许,我们还有种种不足。但我们相信,星星火可以燎原,积跬步可致千里。
我们不奢望KFS良心发现,把我们业主的权益主动的放在首位
但我们也不放弃继续努力,争取属于我们自己的权益
我们不幻想天上的馅饼自己掉到我们的家里
但我们也不会自怨自艾,凄凄惨惨戚戚的甘受人欺

PS:后续行动安排请及时关注群内信息或可电话咨询13585941280;QQ:489436253:QQ群号:68841953
翠花```````上照片。。。。。。。。。。。

cath 发表于 2008-10-21 10:54

照片呢:face47:

cath 发表于 2008-10-21 10:58

不奢望、不放弃、不幻想、不悲戚

angelajiayan 发表于 2008-10-21 10:59

10月19日与KFS面谈条款

10月19日与KFS面谈条款请看附件

xiaom 发表于 2008-10-21 11:10

。。。这房子我想早点卖掉。。。

我是nono 发表于 2008-10-21 11:11

我顶!关注!

wangchen874 发表于 2008-10-21 11:11

文笔不错~~~哈哈

cath 发表于 2008-10-21 11:32

问了一下相关专业人员
那个水管 竖管是要用镀锌钢管的 当时比较急就没有去掉
还有那个小区大门边,会所下面的高低压变配电室对人体伤害很大
距离越远越好

山中老虎 发表于 2008-10-21 11:37

支持!所提问题合情合理.

ljp 发表于 2008-10-21 11:51

不错不错!楼主辛苦了!要求合情合理!代表了我们业主的共同心声!特别文笔更值的表扬!!!

ljp 发表于 2008-10-21 11:57

只可惜用户名取的不好!我们要和谐嘉城!团结力量!不要内耗!!!

yp53wang 发表于 2008-10-21 12:10

等待10.25有好消息.

尕老 发表于 2008-10-21 12:12

[quote]原帖由 [i]angelajiayan[/i] 于 2008-10-21 10:59 发表 [url=http://www.jiacheng.sh.cn/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98450&ptid=48760][img]http://www.jiacheng.sh.cn/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10月19日与KFS面谈条款请看附件 [/quote]
非常感谢LZ为三期的业主争取自身合法权益的行动,本人一直在外地虽无法参于活动但时刻关注嘉城我们的家园,所以很抱歉,只能声援.:face21: :face21: :face21: .下面就一些问题谈自己的一点想法 。1、垃圾房的问题:可按KFS的楼书中标注的位置和现在的位置进行比较(如有移位的嫌疑和垃圾房到楼房之间的距离可能的缩短,都应属KFS违约。楼书中有比例尺标注。)按高法颁布的规定KFS的楼书及所有宣传资料中所作的承诺都可为合同的附件部份。2、自来水用镀锌管:要求KFS提供样品,如内衬PVC层是属正常,否则坚决要求更换(属偷工减料)。3、桃浦路开通只能要求KFS去相关部门做做工作,政府部门不作为他也没办法的。4、绿化率一定要达标。

yp53wang 发表于 2008-10-21 12:31

强烈推选楼主为雅颂湾"业委会"主任,2009年1月1日起履职.

ussthamcn 发表于 2008-10-21 12:43

我也想把嘉城的房子卖了,再到别的地方买去。

yeego 发表于 2008-10-21 13:34

赞叹楼主的文笔~
期待下文!

huntershe 发表于 2008-10-21 14:08

LZ关于垃圾房的处理意见很合理,在目前情况下也切实可行,支持一下!

浪淘沙 发表于 2008-10-21 14:49

虽然离交房还有一年多,但是还是要支持一下前辈!

angelajiayan 发表于 2008-10-21 16:25

我也好想好想退房哟。。。

xiaotiane01 发表于 2008-10-21 16:48

LZ 的问题很到位.
强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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