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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 发表于 2008-9-22 15:34

求助,咨询

朋友入院,有一事不明白,求助各位.
朋友04年在江桥买了套房,贷了22万,现她本人生病了,医生讲生命只有几个月.此地户口,产权证均为她一人,(他先生在02年由于车祸成了植物人之今,有一小孩13岁.他们户口,居住在公婆处).据说银行贷款要办保险,(现找不到贷款保险单据).不知是否被银行保管了.不知以后该怎么办?向各位能人咨询下,这房贷据什么规定可以不用交了?以后是否还有产权?小孩可以是法定产权人?太可怜了,求了解这方面的信息的朋友帮助详细告知一下,谢谢!

qwjin 发表于 2008-9-22 17:22

对你的朋友表示同情,愿上天护佑可怜人。
不是专业,不了解具体情况,在百度上找了一段,供参考。

房贷保险全称“个人住房抵押综合保险”或“个人抵押贷款房屋综合保险”,是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为防范房贷风险要求贷款人必须购买的保险。此处所指“贷款”为商业银行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部分。
目前保险市场上的房贷险都含有新条款,增加了针对被保险人的还贷保证责任,规定还款人在保险期限内因遭受伤害事故导致死亡或伤残,丧失全部或部分还贷能力,造成连续三个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借款合同上约定的还贷责任,保险公司将按规定的比例承担银行贷款余额的全部或部分还款。同时,在合同中列出了死亡和不同伤残等级相应的偿付比例。上海市场上目前的房贷保险主要以“上海个人住房抵押综合保险”为主,包括了财产责任险和还贷责任险。
还贷责任险这种类似普通人身意外险、又在费率上有所优惠的保障险种,对于那些以房产为最大资产、且又没有足额人身保障安排的人群来说,不失为一种聪明的选择。按照贷款多少安排好房贷险,就不会因为自身遭遇各种意外伤害失去还贷能力,而导致所购房产因还不了贷款而被银行收回。
上海的一些银行已经不再强制要求贷款客户购买房贷险,不过从实际支付的费率来看,对于准备买房的人而言,房贷险对于意外保险或者定期寿险而言,可以起到巧妙的替代作用。
房贷险的投保时机,是商业银行已经和借款人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只差房贷险就可放款的时候。
我觉得个人住房贷款保险最主要的特点在于个人住房贷款保险的受益人不是购房贷款者本人,而是放贷银行。

从上可以看出,如果受益人是孩子,房子应该不会收回,但你的朋友似乎有些复杂的情况,建议咨询一下律师为妥。

Edison_Y 发表于 2008-9-22 17:40

应该要交遗产税的...

估计..


可怜的孩子,希望度过难关

bbc 发表于 2008-9-22 18:08

谢谢楼上朋友跟帖回答.

东游西荡 发表于 2008-9-22 18:27

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开始征收遗产税

另:所有的保险 均不需要交税 这个是法律规定的

保险收益权大于债权而债权大于继承权 如果小孩是受益人 任何人拿不走他的财产

这也是很多高管 高官购买保险的理由 呵呵

[[i] 本帖最后由 东游西荡 于 2008-9-22 18:31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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