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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摇 发表于 2008-9-17 21:56

次此垃圾房的交涉问题。

次此KFS态度强硬,(垃圾房现在还是贴着墙,只是他把外面的墙移进来)坚定认为一切都是按图纸设计上做的。。
媒体的朋友亮出工作证,也没对他造成任何影响。爆光没问题,打官司也没问题。

现在的问题在于合同图规划图上的数字27就是现在所谓的“垃圾房”的位置。
上面更本没有标这就是垃圾房。。

[[i] 本帖最后由 飘摇 于 2008-9-17 23:21 编辑 [/i]]

wangchen874 发表于 2008-9-18 08:51

老新闻~~~~~~~~~~~~~~~~~

飘摇 发表于 2008-9-18 15:10

汗。不是拉。。
合同图上有规划图,他标的27上面没写是垃圾房!
他现在刷无赖呀,
那我们也可以抓住这点。说我们不知道那就是垃圾房,合同上也没写

呆呆小雪 发表于 2008-9-18 16:28

可以想到,KFS早有准备,想怎么玩我们就怎么玩我们,我们是弱式群体.被人QJ定了.

东游西荡 发表于 2008-9-18 17:59

建议下次去之前最好自己先碰头 商量好怎么搞  然后在去跟KFS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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