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沃尔玛签首份集体合同 明确今明两年员工工资年涨8%
[table=454][tr][td]上海沃尔玛签首份集体合同 明确今明两年员工工资年涨8%[/td][/tr][tr][td][/td][/tr][tr][td][/td][/tr][tr][td]( 2008年9月17日 )[/td][/tr][tr][td]通过首次集体协商,上海沃尔玛签订了有史以来第一份集体合同,与公司工会代表就上千名员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与保险福利等问题作出约定,明确今明两年工资平均增幅为每年8%。这是记者9月16日从市总工会得到的消息。据悉,《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实施以来,截至今年3月,全市共签订集体合同2.37万份,覆盖职工385万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1万份,覆盖职工159万人。 这份集体合同覆盖了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及其南浦大桥店、五角场店、江桥店的上千名员工。内容重点是建立工资协商机制,每年12月公司要与工会就下一年度工资整体增幅进行协商。根据合同,上海沃尔玛最低工资须高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标准,今明两年工资平均增长幅度为“8+1”,即工资平均增长8%,并提供1%用于升职和特别调薪。此外,工作满3年,员工还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职工代表普遍对年均8%的工资增长表示理解,认为上海沃尔玛正处于市场开拓期,赢利空间有限,只有企业正常发展,员工收入才能合理增加。
[/td][/tr][/table] 呵呵~~真正的实施起来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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