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ison_Y 发表于 2008-7-18 15:16
所以从根源出发,我对此狗狗还是表示同情的
并且对某些人养狗人的行为表示强烈的谴责
开句玩笑话..我谴责狗,狗也不会知道...
Edison_Y 发表于 2008-7-18 15:23
[quote][b]原帖由 [i]伊万豆夫[/i] 于 2008-7-18 15:15 发表[/b]
我想这里又衍生了这样一个问题:
人有养狗的自由,为什么没有弃狗的自由?
为什么一定要养狗的人从一而终?结婚也可以离婚的。
喜新厌旧是人的本性?
看来,该检讨的养狗制度,国家应该命令善待狗狗,人狗同权才对呀? [/quote]
首先,人狗同权是不可能的,我也反对
至于豆腐兄的问题,西方做了很好的表率
那才是人权至上的表现
假使结婚可以离婚所以人遗弃狗也可以...
那么离婚是要双方同意的啊,大家一起狗狗的同时..问过他的意见了么...
当然这是开句玩笑,结婚离婚,法律的标的是指向2个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条款规定的,也是针对夫妻双方的
而养狗的法律法规,标的都是指向人的,这个和离婚等情况不可相提并论
我国关于这方面的法律还是比较缺乏,或者不完善的,一个国家的发达程度,从另外一个方面体现在人权上面,好好的规范该怎么养宠物,反过来也是对人的权利的一种保护
所以还是那句话,人是根本
豆腐兄也是为物业经理,应该明白,人的因素的重要性,我也是学管理的,至少在我现在意识里面,治国安邦之道,其根本在于一个人字
商业上的胜利,是一个决策的胜利,一个决策的胜利,最终还是归结到人的身上
所以任何事情,最终都会归结到人的因素身上,此"狗狗"事件也一样
[color=gray][ 本帖最后由 Edison_Y 于 2008-7-18 15:27 编辑 ][/color]
虫虫 发表于 2008-7-18 15:25
我也同情那只狗狗,毕竟是一条生命啊!!
我的观点是既然要养狗,就要养好,要不离不弃。如果养了他又遗弃了他,这是非常不道德的。
Edison_Y 发表于 2008-7-18 15:31
[quote][b]原帖由 [i]虫虫[/i] 于 2008-7-18 15:25 发表[/b]
我也同情那只狗狗,毕竟是一条生命啊!!
我的观点是既然要养狗,就要养好,要不离不弃。如果养了他又遗弃了他,这是非常不道德的。 [/quote]
比较赞同,但是这个也体现出我们这个社会的不发达,法律不完善
道德是不具有约束性的,或者说,是不具有强制约束性的,所以待我们的国家真正发达之后,应该将一些道德方面的东西,完全归到法律范畴
韩非子之所以舍弃,无为而治,德治,而大力推行法治,也正是这个道理
当然古人的法和现今的法应该相对的放到本身的那个特定时间去看,当今的法比以前更完善,更体现出人权,这个就是社会的进步
我这里举这个例子,是为了说明:法治才是根本,德应该做为一种对法的补充,并且充实到法里去---(个人观点..)
就此事件而言,有关部门应该大力切实的规范养狗这种行为
[color=gray][ 本帖最后由 Edison_Y 于 2008-7-18 15:37 编辑 ][/color]
elvis_wang 发表于 2008-7-18 15:45
龙猫你看,我帮你忙还被YY说!:face37:
伊万豆夫 发表于 2008-7-18 15:53
理论上说,我不赞成遗弃狗。
但是,如果没有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弃狗制度,一定要求人对狗始终如一,从一而终,好像也太不人道了。呵呵
elvis_wang 发表于 2008-7-18 15:54
我家草狗养了8年我也没扔嘛!准备养它到老了!
Edison_Y 发表于 2008-7-18 16:08
[quote][b]原帖由 [i]伊万豆夫[/i] 于 2008-7-18 15:53 发表[/b]
理论上说,我不赞成遗弃狗。
但是,如果没有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弃狗制度,一定要求人对狗始终如一,从一而终,好像也太不人道了。呵呵 [/quote]
所以才会有矛盾的必然存在性,所以我们才会在这里讨论啊
从个人角度出发,我坚决希望每个人都能从一而终(狗的范畴)
不过从一个社会的角度上来说,如果宠物从一而终,被大多数人反对,那就应该逐步的依靠法律来规范,比如不从一而终该怎么办,怎么处理狗狗
当然,如果社会主流是认同从一而终的...那豆腐兄也要自律啊~~~
说的粗疏点...看到身材好的美女...总会动心的...但是对挖...这个是要自律的~~~
(估计要被女士们打了,希望老婆别看到...)
Edison_Y 发表于 2008-7-18 16:09
[quote][b]原帖由 [i]elvis_wang[/i] 于 2008-7-18 15:54 发表[/b]
我家草狗养了8年我也没扔嘛!准备养它到老了! [/quote]
弄素水王+狗王...这个的你是理所当然的...哈哈~~
[quote][b]原帖由 [i]elvis_wang[/i] 于 2008-7-18 15:45 发表[/b]
龙猫你看,我帮你忙还被YY说!:face37: [/quote]
这个就叫计谋~~~哈哈~~水王兄中计也~~
思他们不可思~可成大事也~
[color=gray][ 本帖最后由 Edison_Y 于 2008-7-18 16:11 编辑 ][/color]
伊万豆夫 发表于 2008-7-18 16:32
其实,我和小羽的根本分歧在于:我反对把道德层面的东西变成法律。
我不喜欢苛刑峻法的新加坡,我喜欢人人自由发展的美国西欧。
所以,我觉得首先养狗的人要规范养狗,牵索口罩都要使用。
其次,法律设计也要人性化一点,欧美、日本、台湾都没有限制遗弃狗的。
人的本性就是喜新厌旧,老弟就算天天吃世界上最美的大餐也会厌倦的。
就事论事,不可再扯到LP那里去了。^_^
elvis_wang 发表于 2008-7-18 16:38
昏倒来
Edison_Y 发表于 2008-7-18 17:11
我说LS的...你不要一直水好挖..这里是讨论帖...
你看看我和豆腐...你好意思挖
elvis_wang 发表于 2008-7-19 00:29
不水不就不是我的风格了嘛!而且你没看到明显我站在你这边嘛!笨蛋!:face28:
Edison_Y 发表于 2008-7-19 17:15
那也不是你水的理由~
排骨汤 发表于 2008-7-19 20:33
真热闹啊!俺也来水水。俺是狗主人,俺觉得养狗跟养小朋友一样的,只是小区里养狗人的素质有差异,小狗不栓其实也没那么恐怖啦,根据巴甫洛夫的理论,栓的狗才咬人——当然我也不是支持遛狗不栓啦,只是狗屎问题太烦人了,请小区的养狗邻居带好卫生纸,把狗狗的便便清理掉~
尼罗河女儿 发表于 2008-7-19 20:58
我带小拿出来从来都是栓着的,其实大狗都很温和的,只是不养狗的人都以为大狗很凶,其实只是看上去吓人,但是我也不敢放开,还是拴着安全点。。。可怜的小拿。。。
Edison_Y 发表于 2008-7-19 21:25
关于这个话题..我想说..
有些人可能有误区
懂狗的都知道,上海咬人事件最多的,是金巴
不过无论什么品种,即使被驯化,也会有潜在的兽性,所以狗的主人,请务必做好自己本分
东游西荡 发表于 2008-7-19 21:29
人站的高度不同 看事情的角度也不同
我自己以前也养狗 同情 只能说狗主人操蛋 不好意思粗口了。。。
elvis_wang 发表于 2008-7-21 00:44
个人观点不同
守护天使 发表于 2008-7-21 10:14
无论是在何国家,何种制度下,何种政党领导下,代表着多数民众的人权和利益永远高于一切!
更可况在我们现在还是定义为社会主义国家代表广大无产阶级的国情下,普罗大众的人权只能必须得到保证和尊重!
毕竟不养狗的民众还是无辜的,不能因为狗的生存权而根本忽视了民众的安全生活的权利!
听说了吗---人急了也会咬狗,更可况狗急了!
试想如果狗攻击了人造成了严重后果,不少标榜动物保护主义的人难免辩护:对不起,这是因为这只狗被人挑动了潜在的不按分情绪,非狗的本意要攻击人类,只能怪人类不好好礼待狗类或者没有给与这只狗充分的谦让和尊重!现在连猪坚强都可以被博物馆视为上宾每日享受按摩等礼宾待遇,我们就更应该宽恕人类的朋友了!毕竟在我们的空间,找到一只狗还是很难,找一个人那真是太多太泛滥了!----------多么精彩的动物保护主义的辩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