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买我捐”赈灾善款流向调查 沪上多个商家捐款承诺是否兑现情况
“你买我捐”赈灾善款流向调查上海商报
2008-06-19 来源:韦一心 刘晓颖
本报记者调查沪上多个商家捐款承诺是否兑现情况
商报记者 韦一心 实习生 刘晓颖
日前,亚龙国际广场展销会借救灾名义搞促销被工商执法人员紧急叫停。闻此消息,有些市民、网友提出疑问:在抗震救灾期间,有些企业以“你购物,我捐款”等方式献爱心。但是企业捐款承诺是否兑现?其捐款去向谁来公示?如何杜绝假借“救灾”名义的促销重现?昨天?熏记者带着上述问题,对巴黎春天、美特斯邦威、味千拉面等这些举办过赈灾活动的企业进行了调查。
记者调查
大多商家捐款都有“交待”
巴黎春天:出具了捐赠证明
上月中旬,很多论坛和网站上都贴出了巴黎春天促销赈灾的广告:巴黎春天7家店将义捐活动期间5·16-5·18的营业总额1%,作为赈灾善款。
昨日,记者致电淮海中路店的巴黎春天百货询问赈灾善款的去向。在经过多方确认,市场部的吴小姐告知记者,“全上海的巴黎春天7家店的善款,均捐往各自门店所处的区县慈善机构。我们淮海店确实是把钱捐到了卢湾区民政局。”
对于巴黎春天淮海店所捐金额,巴黎春天淮海店财务部向记者提供了民政局收据单的传真件,记者在上面看到上海市卢湾区民政局接受捐赠的专用章,金额为34038元,时间是5月20日。
据悉,此次巴黎春天的赈灾捐款活动是由五角场店牵头的。该店市场部负责人李小姐给记者传真了一份上海市杨浦区红十字会的荣誉证书,上面的金额为49885元,时间为5月21日。
李小姐向记者确认,上述款项是义捐活动五角场店的三日营业额中的百分之一。“每个门店三日的营业额各不相同,所以捐款的数额也各不相同。但是,我们巴黎春天每家门店都履行诺言,捐出善款。”
同时,据记者了解,巴黎春天中山公园处的两家门店,分别在上海市红十字会捐款26358元与8815元。
味千拉面:承诺在网站公示
味千拉面也是这次商家搞“你买我捐”促销活动大军中的一员。在味千拉面的官方网站可以看见上月27日贴出的公告,承诺“即日起,凡在味千拉面餐厅购买袋装面,我们都会从每包袋装面销售金额中拿出1元钱捐给灾区人民,帮助他们重建家园。”
昨日,味千?穴中国?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共事务部的陈静小姐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味千此次的‘一元爱心面’活动是从6月1日启动,至6月30日结束。整个活动覆盖全上海地区的味千拉面餐厅,并不包括超市和大卖场的袋装。一旦这次活动结束,我们会尽快核实在此次活动中所获得的金额,并尽快将钱款捐到慈善机构和相关部门。届时,我们会在网站上进行公示。”
记者向陈静告知,工商部门近日颁布的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灾区市场秩序的通知和明确规定商家若是赈灾促销活动需与相关部门签署协议,陈静表示对此并不知情,“如果的确有相关规定,我们会迅速进行沟通。”
美特斯邦威:爱心周捐款提前捐出
近日,有媒体报道美特斯邦威地震捐款广告涉嫌“媚灾”促销,记者昨日下午致电美特斯邦威上海销售公司。
当前台得知记者想采访与地震捐款相关部门的人士后,说了句“请等一下”后就再没回应。电话在转接后进入无人接听状态。五分钟后,当记者再次拨打电话时,该公司的总机变成了忙音。
此后记者致电该公司在上海设置的另外几个号码,得到的回应也是“分机正忙,请拨其它分机”的语音提示。
在数小时后,记者转而拨通了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电话。公司相关人士认为,美特斯邦威5月14日捐的200万元,就包括“爱心周”慈善捐款,“所以,爱心周促销活动募捐款,我们公司其实已经提前捐出来了。”
对于记者的“公司捐款和商业促销混为一谈”的质疑,该人士表示,“我们对于一周内卖的衣服数量有经验,所以可以预算出爱心周大致的销售数量和营业额,从而提前捐款。”
慈善部门
商家赈灾促销应备案
昨天下午5点15分左右,记者致电上海红十字会询问是否有商家以赈灾促销利润名义交来的款项,接电话的人说:“还没有,我们不问捐款来源的。”
上海市民政局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指出,捐赠法规定商家赈灾促销活动,要到市民政局备案,以便了解活动后期捐款的去向,但是记者问了几家商家,他们均未去备案。
截至目前,市民政局没有收到过商家以赈灾促销利润名义交来的款项。
工商部门
爱心捐赠应该越透明越好
近期工商部门在广告监测中发现,个别企业打着抗震救灾的旗号,推销自己的商品和服务。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地震灾区市场秩序的通知》,以及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严禁假借抗震救灾名义开展促销活动的紧急通知》精神,6月12日,市工商局就本市媒体规范发布此类广告发出了广告审查提示。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制处处长刘建德表示,商家以“你购物,我捐款”的形式促销,如果商家迟迟未公示活动收到的捐款总额、捐款去向,消费者有权利提出质疑,发现问题的还可以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
刘建德认为,爱心捐赠主要是道德层面的事情,不宜过分地纠缠不清,因为弄得不好,会伤害到真正的好心人,进而影响到和谐环境的构建。而作为讲诚信或有责任感的企业,在处理爱心捐赠此类问题上,应该越透明越好,因为捐赠不属于商业秘密,如果遮遮掩掩,反而有损企业形象。而如果违规利用抗震救灾名义搞商业促销,或者发布虚假募捐等违法广告,则更是对无私奉献精神的亵渎,是对灾区群众情感的伤害。
律师观点
消费者有权了解商家捐款去向
消费者是否有权利了解其参与的具体促销活动的募捐数额?类似活动是不是属于借着公益捐赠的名义诱导消费呢?相关法律对此类活动有无制约或说法?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昨天采访了朱妙春律师。
朱妙春律师认为,首先要明确在此促销活动中,商家和消费者的法律关系,“每售出一件商品,就向灾区捐赠一元钱”的促销方式,商家实际上是在向消费者做出一种承诺。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商家与消费者之间成立买卖合同时附加了捐赠的条件。因此,消费者有权就商家的募捐数额进行了解,商家也有义务向消费者说明,募捐的数额及这些捐款是否真正送到灾区。
但是,他同时表示,此类促销活动,虽然从法律上说并无不妥,但不宜提倡。捐助行为是一种公益行为,不应当和商业活动纠缠在一起。
朱妙春说,此类促销活动的关键问题在于实际操作,也就是说,如果商家确实履行“每售出一件商品,就向灾区捐赠一元钱”的承诺,无可非议。否则,就是一种诱导消费的行为。所以,相关市场管理机关应当对此行为进行适当监管,对言行不一的商家应当进行曝光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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