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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谷幽兰 发表于 2008-6-18 17:40

别让“无心疏忽”影响个人信用

[size=3]央行征信中心解答非个人主观原因造成的异议[/size]

日期:2008-06-18 作者:王欣 来源:新民晚报
在个人信用报告中,一些非个人主观原因造成的“异议”事件被记录,作为个人信用报告主体的当事人可能觉得很委屈。央行征信中心相关人士介绍,一般来说,这类事件经核查后,都是确确实实发生过的事件,只能记录在当事人的个人信用报告中。常见的案例有以下几种:
   
    (1)个人办理类似个人汽车贷款等消费信贷业务,以及由房地产开发商代为办理的按揭业务,按约定由汽车经销商、房地产开发商、代理方等第三方代理还款,而第三方没有每月按时还款,甚至还将款项挪作他用,致使个人信用报告中存在逾期记录。
   
    (2)个人购房办理按揭贷款后又因各种原因退房,开发商退还了个人首付款,但并没将银行按揭贷款办理结清,继续将款项挪用并且不按时还款,造成个人信用报告中存在逾期记录。
   
    (3)个人办理按揭贷款购房后将房屋出售,没有到银行办理转按揭贷款,后来房主不按时还款,造成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逾期记录。
   
    (4)个人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月从住房公积金中扣还款的,因单位缴存不及时或公积金中心和银行之间划账存在时间差造成逾期记录。
   
    (5)因为个人不了解银行还款日的规定,或银行工作人员没有明确告知还款日,或者贷款利率调整、还款日变更时银行没有告知个人等原因,造成个人没有按合同约定及时还款,结果个人信用报告中出现逾期记录。
   
    (6)个人信用报告中涉及个人没有收到的信用卡因扣收年费造成逾期记录。
   
    (7)由于与出售物品的商家或银行产生争议而没有按期还款造成逾期记录。
   
    (8)个人信用报告涉及的住址、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后没有让银行及时更新造成基本信息展示与实际不符。
   
    (9)个人近期才办理的贷款或信用卡结清业务信息,因征信系统信息更新周期原因暂时没有反映。
   
    央行征信中心相关人士表示,对于经过核实确认信用报告中记录与事实有误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会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更正。上述第(1)-(4)类情况,经过异议处理程序核实以后确认报告记录未错,属于第三方行为导致个人信用记录受损的,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分别起诉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当事人。经司法部门裁定确认非您本人责任的,可以要求相关金融机构修改信用信息。对于第(5)类情况,按照大多数商业银行和贷款人签订的合同,由于贷款利率调整造成的还款变化,银行将不另行通知,建议您一定要关注自己的还款日期及还款金额。对于第(6)、(7)类情况,建议您尽快完善还款手续,及时还款,同时对于逾期记录的原因,您可以申请在个人信用报告上添加个人声明予以说明。对于第(8)类情况,您需要及时与经办银行联系,更新您个人的基本信息。第(9)类情况为正常情况,到一定周期个人的信贷业务信息自然会被更新。另外,您还可以找经办银行为您开具相关的还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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