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人大代表批评行政低效率 公交站点等不起“5个公章”
普陀区人大代表批评行政低效率 公交站点等不起“5个公章”日期:2008-06-15 作者: 来源:新民晚报
“一个公交站点的移动或者一条线路的延伸,须经市政府各部门盖5个公章审批。”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人大代表张新华说,等公章都敲好了,时间就耽搁,要是有一个部门不敲章,居民解决“出行难”就无法解决。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日前到普陀区莲花公寓小区和62路公交站点调研居民出行难。烦琐的行政审批造成的“公交不优先”受到人大代表的批评。
5个章一个不能少
“我们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硬件设施很好,但没几个人来看病,因为交通太不方便。”市人大代表、普陀区长征镇怒江路第二居委会书记接正萍说。
“审批权限应当相对集中,并给予公交企业相对的区域经营权。”张新华说,这是提高行政效率,改善民生的需要。同时,市、区两级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科学合理设定职能定位和职权分工——区建设交通管理委员会不能只挂一块牌子,只管站点停车场的收费统计,对“出行难”的问题反映和协调解决,区级行政部门应当有所作为。
不妨带着公章进社区
普陀区是人口导入区,公交“出行难”是个老大难,单单今年,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提出的书面意见就达24件。
“人口导入区的交通规划布局真的落实了吗?市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应该一年两次到基层了解情况。”张新华认为:“职能部门不妨带着公章进社区,能解决就现场解决,暂时不能解决也要尽快公开发布信息,解疑释惑。”
“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这是片面执行行政审批制度带来的毛病。”市建设交通委员会主任黄融回应人大代表的批评说,解决出行难,要方便人口导入区居民的就业、就学、就医问题,房地管理部门在审批小区开发规划时,一定要审核是否有公交配套,否则不能准予通过。
本报记者 姚丽萍 [color=#FF6EC7][size=3]“行政低效率”-----是常态也是惯例,哎,见怪不怪了[/size][/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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