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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谷幽兰 发表于 2008-5-29 16:29

好人终有好报---值得深思的事例

日期:2008-05-25 来源:新民晚报

[size=3]老丁在原配妻子病故5年之后,与退休的小学教师老王重组家庭。两位老人都年过花甲了,老来有伴,老丁十分珍惜这晚到的幸福。可老丁还有两个叫他头痛的儿子大丁和小丁。为了能过上清静的生活,老丁把市区的住房给了大丁,然后,在上海的西南区购买了一套近50平方米的产权房,产权人分别为老丁、老王和小丁。
   
    本以为这样一来两个儿子都摆平了,但老丁的一番好意并没有换来理解,两个儿子认为老爸身上还有钱,要他立刻分割完。吵吵闹闹的生活让老丁夫妇实在不得安宁,1996年初,他们下定决心“逃离”西南区的家,在上海的东北区,用最后的积蓄购置了一套小产权房,权利人为老丁和老王。
   
    搬进新居后,两位老人体弱多病,平时也不太善于料理家务,这一切被住在二楼的阿根阿丽夫妇看在眼里。两人都是下岗协保人员,他们的嘘寒问暖使老人们感到无比温馨。时间一长,他们将阿根夫妇视为了子女。
   
    转眼到了2000年,身体每况愈下的老丁立下了遗嘱,他的所有财产均由妻子老王一人继承。2004年1月,老丁去世了,但老王并不孤独,阿根和阿丽像亲生子女一样照顾她。为了报答阿根和阿丽的真情,2004年,老王悄悄地到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她把名下的一切财产(包括东北区和西南区房屋的产权份额)全部遗赠给了阿根夫妇。
   
    当几天后老王拿到公证书,把房产权证和存折、工资卡、户口本等都交给阿根阿丽时,他俩真是大吃一惊。帮助老人纯粹是良心使然,他们做梦也没想到会有如此的回报啊。
   
    二丁似有预感,于2005年底强行将继母接去“照顾”,还送她到公证处修改遗嘱。老王当然不愿意,但这么一折腾,不出一周,可怜的老王便去世了。
   
    面对丁家儿子的不罢不休,阿根夫妇来到李国机律师事务所找我咨询:他们真的可以得到老王赠送的遗产吗?我告诉他们:遗嘱继承高于法定继承。接下来要做的,一是在公证处再做一个接受遗赠的公证;二是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东北区房屋权利人变更过户手续;最后,向法院启动西南区三人共有的房屋和存款的遗赠起诉程序。
   
    此时,二丁先是向公证处施加压力,要求撤销公证。然后,他们又要求东北区房产交易中心的有关部门拒绝办理过户变更手续。自然,他们的无理要求都被拒绝了。
   
    在法庭上,丁氏兄弟终于明白了应该善待老人的道理,他们感谢阿根夫妇对父母10年来的悉心照料。但小丁提出了一个要求,希望低价评估西南区的房屋,他会贴补阿根夫妇房款后再享有所有权。
   
    法官和我分头做了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阿根和阿丽作了适度让步,了结了此案。[/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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