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之间搭“顺风车”或将受到保护
市民之间搭“顺风车”或将受到保护日期:2008-04-25 作者:刘昕璐;殷璇 来源:青年报
市民之间搭“顺风车”的现象,有可能在不远的将来受到保护。据了解,针对部分搭“顺风车”行为被认定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中的“非法营运”行为这一情况,政府有关部门已着手会同法院研究予以区别的具体认定标准。这是记者从昨天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了解到的消息。
“双跳灯”志愿行动或将受保护
朱如安等15位代表在两会期间提出,上海私人小汽车的拥有量日益增多,私人小汽车的无节制使用导致公共交通拥堵状况日益严重。为了充分利用资源,本市由此出现了搭“顺风车”的现象。
在朱如安等众代表的眼里,著名的上海康城“双跳灯”行动,正是有利于提高道路利用率,缓解交通压力,与人方便的举措。但是去年4月,一名叫徐国志的业主因“双跳灯”行动受到了严厉处罚—————两名不明身份,始终未曾露面的乘客提供了徐国志“有收费意愿”的证词,执法部门凭此对徐国志作出了1万元的处罚。如此高额罚款,给其他热心业主当头浇下了一盆冷水,许多人担心受到类似处罚,上海康城的“双跳灯”无奈“熄灭”。
对此,朱如安等15位代表认为,现行《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对此类用车方式没有法律定义,为此建议修改条例,对免费搭车行为作出法律定义,将其与非法运营车相区别,以保护和鼓励免费搭车行为。
对此,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认为,《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适用于道理运输的经营活动,不适用议案所提及的市民之间搭“顺风车”这一非经营性活动。不过,值得欣喜的是,针对部分搭“顺风车”行为被认定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中的“非法营运”行为这一情况,政府有关部门已着手会同法院研究予以区别的具体认定标准。
志愿服务确立今年立法预备项目
本报曾在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报道有4件代表议案聚焦“建议制定志愿服务地方性法规”。记者获悉,因内容相近,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在征得领衔代表同意后已作并案处理。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认为,上海是全国较早开展志愿者服务的城市之一,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为适应上海承办2010年世界博览会的需要,有必要尽快制定志愿服务地方性法规。对此,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代表都十分关注。去年下半年以来,委员会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精神文明办、市政府法制办、团市委等单位,对市民政局开展的志愿服务立法课题研究进行评估,对志愿服务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了研究。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已将制定《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列为“条件成熟即提请常委会审议”的立法预备项目。为此,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加快志愿服务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力争年底前向人大常委会提出相关立法议案。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