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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wh127 发表于 2008-3-28 22:11

两具"受伤天使"今被拆 沪上城市艺术管理存盲点[图]

两具"受伤天使"今被拆 沪上城市艺术管理存盲点[图]  



2008年3月28日 18:20

来源:东方网 作者:刘华宾



  双阳北路国顺东路路口的2具雕像已被拆下

  看到“受伤天使”雕像后,甚至有居民误以为是男子自杀,引发了少数市民的恐慌

  城管部门最终决定将这2件雕像拆下,是因为不同层次的居民对此有异议,说明部分市民并不理解或认可。

  东方网记者刘华宾3月28日报道:昨天,上海双阳北路国顺东路路口、浦东大拇指广场、嘉善路等处的高楼上,突然挂出了5具“受伤天使”城市艺术雕塑,引起了市民关注,也引发了不少争议。记者今天了解到,双阳北路国顺东路路口的2具雕像已被拆下,而此类城市艺术雕像的悬挂,也暴露了一定的管理盲点。
  
  今天下午,东方网连线SMG电视新闻中心记者宣克炅,据了解,位于双阳北路国顺东路路口的“五角场800”大厦上,2具“受伤天使”艺术雕像已被拆除,移置在楼顶天台上。城管部门向记者表示,由于没有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可以对悬挂在大楼上的艺术作品进行处置,他们只在市民投诉后,才决定让物业管理部门将其拆下。
  
  记者了解到,看到“受伤天使”雕像后,甚至有居民误以为是男子自杀,引发了少数市民的恐慌,消防部门也一度赶赴现场“抢险”。

  除了城管部门感到管理上有盲点,市容环卫部门也表示,广告牌的悬挂、城市雕塑的摆放由城市规划部门来审批管理。记者与城市规划局取得联系,工作人员表示,类似“受伤天使”这种人体艺术雕塑并非广告招牌,是否可以悬挂在高楼上,城市规划条例并未明确规定,他们从未遇到过类似情况,无法作出明确回答。城管部门最终决定将这2件雕像拆下,是因为不同层次的居民对此有异议,说明部分市民并不理解或认可。
  
  创作者刘瑾对此感到遗憾,他认为国际性大都市应该宽容,艺术源于生活,也高于生活。他认为“市民就对作品的认识还停留在表面,需要有一个过程,让他们去思考。”
  
  目前,大拇指广场和嘉善路上剩下的3具“受伤天使”还保留在原地。

空谷幽兰 发表于 2008-3-28 22:29

如果这样的作品具有美感,那么可以拿出来与大众分享.如果单以行为艺术的名义把自己的理念强加给别人,这本身就是犯罪~~
像我这样的lbx是看不懂了~~~

kimi 发表于 2008-3-28 23:26

简直强奸某些人的眼睛:face22:

沐头 发表于 2008-3-28 23:46

脑子有病.

小恶魔 发表于 2008-3-29 02:01

呵呵~艺术经常与现实相矛盾~~!!!

守护天使 发表于 2008-3-31 12:31

优秀的创意始终能给人以美感或认同感,至于为夺人眼球而制造出的震撼效果肯定争议大于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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