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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谷幽兰 发表于 2008-3-12 19:14

[quote][b]原帖由 [i]n滴水珠[/i] 于 2008-3-11 09:10 发表[/b]
我家三口,写了二个大人的,儿子没写,原因是:1,现在是谁的就是谁的,以后是他的那是以后的事2;2,小孩要长大,结婚以后的事谁也说不清,也是保护他的利益;3,在他16岁以后如果我要卖房子,有他的名字就是征得 ... [/quote]
这个做法我现在倒是蛮认同的,不过我怎么听说小孩到18岁...?到底几岁啊?

空谷幽兰 发表于 2008-3-25 16:16

16岁领的是临时身份证吗~~~

啊布啊布 发表于 2008-3-25 22:28

我们也没写女儿的名字,1.为的是以后老了保护老年人权益,谁知道孩子以后有不有良心,有良心的给她,没良心的把房子买了到养老院去。2.万一将来的女婿看中的不是我女儿,是看中了房子呢?

空谷幽兰 发表于 2008-3-25 22:40

ls的说到我心里去了~~~~~

阿寻 发表于 2008-3-25 22:49

我和BF,我们还没有结婚,BF名字写第一
我们也没有做什么婚前公证
觉得没有必要,伤感情的

ivybat 发表于 2008-4-1 12:31

产证上是我和老公的名字,因为我俩都贷款的,哈哈,不能不写的,

n滴水珠 发表于 2008-4-12 12:58

[quote][b]原帖由 [i]空谷幽兰[/i] 于 2008-3-25 16:16 发表[/b]
16岁领的是临时身份证吗~~~ [/quote]
是正式身份证。16岁以下父母是法定监护人,16-18岁是未成年人

n滴水珠 发表于 2008-4-12 13:03

[quote][b]原帖由 [i]巩炜[/i] 于 2008-3-11 15:23 发表[/b]
为什么一定要分清楚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呢?如果两个人相爱,什么问题都可以解决?我和我老公的房子就是我们一起买的,但产证上名字写的我老公的,我觉得也没有什么的!一切问题看自己怎么想! [/quote]
相信你做得一切是没有问题的!
不过感情是感情,事实是事实

小恶魔 发表于 2008-4-12 13:48

这个话题是人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是现在的社会就是这么现实的~~~有些事情不能和感情来衡量的....

grace 发表于 2008-4-12 14:11

[quote][b]原帖由 [i]巩炜[/i] 于 2008-3-11 15:23 发表[/b]
为什么一定要分清楚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呢?如果两个人相爱,什么问题都可以解决?我和我老公的房子就是我们一起买的,但产证上名字写的我老公的,我觉得也没有什么的!一切问题看自己怎么想! [/quote]




结婚时谁都是相爱的,但离婚时就不一定了,这种事真的是因人而异的。难说~~~谁也无法预知未来!

小恶魔 发表于 2008-4-12 14:12

呵呵~所以这个话题不能以感情为基础来谈论滴.....

空谷幽兰 发表于 2008-4-13 12:31

人的一生不确定因素太多了,任何事还是遵守一定的游戏规则为好~~~

守护天使 发表于 2008-5-8 12:32

我家的产证写了我们三个人的名字:小宝,我和胖子。财产吗本来就是我们一起共有的吗

inyee 发表于 2008-5-8 12:46

BF的爸爸付的房子首付,却让写我一个人的名字.还贷写他儿子还,后来我爸妈觉得这样很怪,说还没结婚让写他儿子一个人名字。最后银行的人也说这样房产和还贷人不一样是不能操作的.
结果就变成了2个人都写了...现在想想这家人也挺怪...

[color=gray][ 本帖最后由 inyee 于 2008-5-8 12:48 编辑 ][/color]

空谷幽兰 发表于 2008-5-8 12:54

[quote][b]原帖由 [i]inyee[/i] 于 2008-5-8 12:46 发表[/b]
BF的爸爸付的房子首付,却让写我一个人的名字.还贷写他儿子还,后来我爸妈觉得这样很怪,说还没结婚让写他儿子一个人名字。最后银行的人也说这样房产和还贷人不一样是不能操作的.
结果就变成了2个人都写了...现在想 ... [/quote]
 呵呵,这说明他家人很喜欢和认同你这个准儿媳咯,家和万事兴呀,ls就要好好呵护这份感情噢~~~:face25:

xyzoss 发表于 2008-5-9 14:45

你家什么情况?   我认为是这样的  小孩没成年  写LG或LP  +小孩   如果是小孩成年  还是前面那种   但要和小孩协议好  房子还是父母说了算!

xyzoss 发表于 2008-5-9 14:46

我不学法的    只是个人观点!!!!

czxt2008 发表于 2008-5-27 13:31

我们一家4口人的名字。。。

老六家的二丫 发表于 2008-5-27 14:35

婚前财产公不公证也是权利人的把,不会因为权利人的婚姻状况发生改变所改变把.老婚姻法中就有婚后8年所有财产都变成共同财产的说法,新婚姻法好象把这个条款改了.婚后的财产不管加谁的名字,一定属于共同财产把,不过另外公证约定的不属于.这只是我个人的理解,具体还是要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dbwyj 发表于 2008-5-27 20:07

这种问题提出来,十有八九都是女人在搞鬼,男人们怎么就不能好好想一下!!!男人们为了这个婚姻,做这样的让步的时候,请思考一下,为什么你的另一半就不能为了这个婚姻,在提出这个要求之前好好想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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