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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wh127 发表于 2008-1-14 19:19

沪政协提案:建议允许公积金付房租

沪政协提案:建议允许公积金付房租
日期:2008-01-14 作者:姜丽钧 来源:东方早报
  “每年在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群中,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比例只占二三成,因此有相当一部分人虽然缴纳了公积金,却无法从中直接受惠。”在民革中央进行的一项关于公积金的调研中,专家们注意到能够通过公积金贷款享受到福利的人群比例偏低。日前在向上海市政协递交的提案中,民革上海市委会建议扩大公积金的提取范围,特别是考虑让年轻人和低收入者可以提取缴存的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我身边就有不少从外地来上海工作的年轻人,虽然他们的收入不算低,但暂时都没有能力买房,只能租房居住,房租要占到每个月工资收入的三分之一,却无法使用到自己缴纳的公积金。”民革上海市委会副主委李世耀介绍说,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只有在购买住房,离、退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几种情况下,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李世耀表示,使用范围过窄使公积金面临着被边缘化的危机,无法起到足够的保障作用。在讨论提案的过程中,不少政协委员和党派成员提出,住房公积金的本意并不只是解决老百姓的买房问题,更主要是解决他们的居住问题,实现“居者有其屋”。因此,民革上海市委会在提案中建议,一部分中低收入家庭和很多年轻人面临买不起房,无法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与改善居住条件,应考虑让这部分人提取缴存的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政协提案:提高公积金缴存比   

    除了建议允许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外,在向上海市政协递交的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和使用的提案中,民革上海市委会还提出,上海目前实行的7%公积金缴存比例明显偏低,因此上海应进一步提高公积金缴存比例。

    租别墅不能提取公积金

    谈到如何推行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民革上海市委会副主委李世耀建议,职工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正规的完税发票。

    “按规定,房东的房屋出租收入应该纳税,并向租房者提供完税发票,但目前租凭市场上这样的正规操作并不普及。”李世耀认为,完税发票是提取公积金的必要附件,同时有关部门也需要作出规定,如果租赁者超标租赁别墅等高档住宅时,不能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

    考虑到提取公积金的工作量会比较大,提案建议可以规定每年支付1次。在职工提取公积金付房租后,如需要买房应允许其一次性补交已提金额,用于计算贷款额度。

    除缴纳房租外,民革上海市委在提案中还建议,可用公积金补充维修基金的不足,并允许业主在必要情况下提取公积金补充维修基金。

    公积金增值应分给个人

    按照国家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5%至12%,而目前上海实行的标准是7%。

    对此,民革上海市委会表示,上海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多年来都没有调整过,且在全国各省市中处于中下水平,“如北京、天津等大城市实行的都是8%的标准。目前上海7%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与房价不符,且明显偏低,因此建议进一步提高上海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缴存上下限”。

    提案还提出,住房公积金是所有参加公积金的职工“共同基金”,而不是财政资金,因此政府不能随便挪用。同时住房公积金由所有职工共同缴费,因此其所有权也必须是参加者共同所有,其增值收益也应计入每一个参加者的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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