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一动迁科长受贿87.5万获刑9年
上海松江一动迁科长受贿87.5万获刑9年日期:2008-01-10 作者:梁文汇 来源:东方早报
2008年,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步入“深水区”。继1月7日国务院发布“集约用地”的通知后,昨日,建设部等八部门又通报了全国26个房地产市场整治典型案例。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昨日说,建设部等八部门将继续加强配合,严厉打击和惩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快建设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商业贿赂的滋生。
中央政府对楼市的疾言厉色溢于言表。值得注意的是,26个典型案例分布在26个省市,其中上海市松江工业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动迁科原科长何勇龙受贿案,亦被作为“典型”在全国通报。
何勇龙动迁受贿87.5万
昨日公布的数据显示,自2007年3月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等八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至今,全国共查处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案件9029起,通报违法违规典型案件1788起。
昨日通报的信息显示,何勇龙在担任上海市松江工业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动迁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动迁补偿、发包拆房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1998年至2006年间,先后收受11家动迁户和3名拆房个体户的贿赂,共计人民币87.5万元。
2007年10月,该案件已经结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判处何勇龙有期徒刑9年。
剖析三方违法违规痼疾
昨日的通报分析了开发企业、主管部门、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的症结所在。
其中,开发企业的违法违规问题主要集中在:未按规定缴纳营业税等税费;非法占用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闲置2年或2年以上未开发建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擅自施工;不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或预售商品房;未取得预售许可发布预售广告,或发布的房地产广告不真实、不准确,欺骗和误导公众;还有未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擅自交付使用。
主管部门的违法违规问题主要集中在:对依法应实施行政处罚的单位,未予处罚或处罚不力;违规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违规发放规划、施工、预售、拆迁许可证;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与房地产企业搞权钱交易。
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问题主要集中在:经纪机构未按规定到相关主管部门备案,聘用未取得执(从)业资格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发布未经委托的、虚假的以及未经核实的房源、客源信息;估价机构违反有关规定设立分支机构,未取得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
整治将突出五个重点
通报称,今后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有五个重点。第一,狠抓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对情节严重、涉及环节较多的重大案件,特别是利用审批权和执法权进行索贿受贿的,要挂牌督办,限期查结,坚决予以查处。第二,抓紧完善政策制度建设。第三,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第四,推进政务公开。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规划许可、房屋拆迁等问题入手,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第五,进一步增强政策的执行力。
建设部昨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近期通报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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