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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万豆夫 发表于 2008-1-7 10:23

三问电影《投名状》

三问电影《投名状》

  《投名状》的故事源于清末奇案之一:张汶祥刺马案。但在导演陈可辛拍摄这一题材前,早在上世纪70年代,香港邵氏电影公司就拍过《刺马》。当时的阵容为导演张彻,狄龙、姜大卫等主演,该片票房和口碑都相当不俗。

  时隔30多年,陈可辛续写《投名状》,一度被媒体认为是翻拍邵氏经典。对此,陈可辛表示:“史书、小说传奇或戏剧中,创作者可以自由取材诠释,并不存在‘重拍旧版’与否的问题。”陈可辛还强调说:“这不是动作片,而是一部战争片。我们所关注的是一个极端贫困的战争状态下,真实的人性。”

  看似老旧的题材,能带给我们怎样的震撼呢?

  为什么改名《投名状》?

  《投名状》和以往《刺马》作品的不同,最直接的是片名和人名的变化。前期宣传时一直使用《刺马》作为片名,后来更名为《投名状》。而片中的主要角色的名字,也不再是大家熟悉的马新贻、黄纵和张汶祥,而是变成了庞青云(李连杰饰)、赵二虎(刘德华饰)和江午阳(金城武饰)。

  陈可辛曾说过:“《投名状》片名出自《水浒传》。在《水浒传》里,对投名状的最初描述来源于林冲风雪上梁山这段。”林冲去梁山入伙,王伦要求他用一份“投名状”换取信任。不熟悉黑道规则的林冲自称粗通文墨,写个投名状不成问题。朱贵告诉他,投名状不是什么文字器乐,而是下山随便杀一个人,以头献纳,表示永远不后悔的决心。

  在这部《投名状》里,“投名状”这三个字的意义和最初《水浒传》的说法不同,这里的投名状是庞青云、赵二虎和江午阳三个人在决定被朝廷招安前结下的血盟——用各自杀死一个无辜者的方式,把他们绑在一起。这便有了影片最开始的时候,三人杀无辜者为投名状,以结成兄弟。

  其实“投名状”三个字的意义还不止在此,它还引领全片。影片最后,兄弟刀刃相见,投名状浸满兄弟的血,也是对它的解释。

  与旧版有什么不同?

  陈可辛表示他想拍一部媲美《英雄本色》的史诗战争片。于是,除了着重刻画兄弟间的感情纠葛外,他在历史背景上进行了重新的演绎。

  任何一部关于“刺马”的影片都必定在晚清这样的大背景下发生,但是《投名状》第一次把刺马的故事背景放到了整个世界的大环境中去。“当时的清朝统治下的中国,逐一经历了鸦片战争的失败、太平天国定都南京等事件,正在一步步走向没落。旧的权力体系正在倒塌,新的权力体系正在血腥的斗争中建立,而其中最先被抛弃的就是道德规范。”在《投名状》官方网站,是这么介绍的,“以往《刺马》中的恩怨情仇,可以说是个人的选择,但是到了《投名状》这里,是时代逼迫大多数人作出的共同的选择”。

  除了历史背景,陈可辛在发掘演员的潜力上也下足了功夫。“有一段戏,35分钟,是在苏州战壕发生的。几位主角在这里爆发了最大的矛盾,兄弟的决裂,三角恋情的爆发,都在这儿。”

  与华丽武打大片有什么不同?

  近几年,《无极》、《夜宴》以及《黄金甲》的出现,昭示着国内大牌导演推出华丽武打大片的决心。然而,陈可辛选择了一条与之完全相反的道路,他要让观众能在影片中找到“我的情人、我的刀子或者我的衣服”这种真实的感觉。

  为了将真实的感觉带给观众,陈可辛对场景和服装都提出了相似的要求,那就是“做旧”。比如影片中出现的所有大小城市的街道,都按照历史原貌,做成被泥土覆盖的样子,天晴的时候黄土弥漫,下雨的时候又遍地烂泥。人物的服装也遵从同样的原则,所以刘德华才会说出:“从来没有这么丑,这么穷过。”

  在动作戏的设计上,陈可辛明确提出“不许乱飞、不能以一敌百、不要花哨招式”的要求,所以观众不会看到大片中那些花哨的武打高手。

  陈可辛的“御用”美术指导奚仲文语:“人吃多了鲍鱼鱼翅,就会想吃清汤面。”

[url]http://www.cnetnews.com.cn/2007/1127/657791.shtml[/url]

伊万豆夫 发表于 2008-1-7 10:28

“刺马”影史

  民间流传的“马新贻渔色负友最终被杀”的故事,刚在坊间出现的时候,便成为了上海的文明戏(即话剧)“三刺”之一:《张汶祥刺马》,《徐锡麟刺恩铭》,《安重根刺伊藤博文》,且大受欢迎。

  文明戏之前,亦早有京戏“刺马”演出。尽管有人参奏此《张汶祥刺马案》有诽谤朝廷大员的罪过。

  1949年,王元龙、文逸民导演将“刺马”搬上银幕,取名《大侠复仇记》。至70年代,由于《马永贞》票房大卖、反响热烈,香港电影人开始继续挖掘当年上海流行的其他题材,并不约而同选定了“刺马”。鲍学礼拍了部《万箭穿心》,罗维搞了部《五雷轰顶》。光听片名,就知道在说“马新贻背信弃义的下场”。

  与之前“刺马”的各版文艺作品相比,吴宇森的师傅张彻版的最大特色是没有将马新贻当做传统的反派来拍,而是突出刻画他身陷名利情欲的心理转变,并重点描述马新贻与义弟妻子的不伦情缘。

  对于“刺马”这个题材,张彻一直钟爱,以至晚年又重拍一遍电视版,在剧情上更加丰富离奇。

  另,1.香港亚视台曾拍剧集《四大奇案》,共20集,“刺马”拍了四集。

  2.内地导演陈家林也拍过电视剧《刺马》。

  3.张彻弟子午马执导的警匪片《西环故事》,其实是《刺马》的现代版。

  4.张彻另一弟子吴宇森的《喋血街头》,故事人物亦受《刺马》影响。

  “刺马案”的几大版本

  作为《投名状》故事原型的“刺马案”,是一件发生在清末光天化日之下的高官遇刺案,朝野为之震惊,疆臣人人自危。历史上关于马新贻被刺的原因众说纷纭,归纳起来,大约有四种。

  第一种版本:

  马新贻“渔色负友”,张汶祥为友复仇

  马新贻“渔色负友”之说主要流传于文艺作品之中。

  在可查阅的资料中,“刺马案”最早见于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

  据专家介绍,使“刺马案”流传最广的是张相文在《南园丛稿》中刊出的《张汶祥传》。

  该文构织了一个拳头、枕头一应俱全的桃色绯闻,塑造了一个侠肝义胆,为友复仇的刺客张汶祥的形象。由于真实历史中案发以后,张汶祥被凌迟处死,并被剖心,其子也被阉割,下场极其惨烈,故而该文刊发后,社会舆论都一边倒地倾向于同情张汶祥。

  第二种版本:

  得罪丁日昌,招致杀身之祸

  记者在民国笔记《凌霄一士随笔》中发现,马新贻之死可能源于督抚不和。当时的江苏巡抚是丁日昌(晚清洋务运动中坚)。

  该文介绍,1870年的那场阅射,按照惯例总督和巡抚都要参加,但丁日昌当时却并不在场。就在前一年,丁日昌之子由于狎妓斗殴闹出人命,落在了新上任的两江总督马新贻手中。最后,强硬的马新贻因丁子拒不归案而奏请交朝廷议处。马、丁二人就此结梁,当在情理之中。

  马新贻被刺后,太常寺少卿王家璧还特意上奏直接指出总督马新贻被刺与江苏巡抚丁日昌有关。

  而丁日昌迅速上奏请求朝廷敦促已经被任命为两江总督的曾国藩到任。丁日昌曾是曾国藩的幕僚和亲信,属于湘军集团的人物。曾国藩到任,局势顿时有利于丁日昌。故而,更给“督抚不和”说增添了层层疑雾。

  第三种版本:

  马新贻力剿海盗,张汶祥为友出头

   这个版本来自当时审案官员上奏的案犯供词中,但破绽很多,经不起推敲。

  1870年12月漕运总督张之万、江宁将军魁玉在一个奏折中表示,凶犯张汶祥,前参加过太平军,后又同海盗相通。马新贻在任浙江巡抚时,曾经力剿海盗。张汶祥的同伙多被马新贻所杀。而张汶祥的妻子罗氏曾被别人诱拐。在马新贻巡游至宁波时,张曾经将夺妻之仇拦轿呈控,但当时马并未受理。因此张汶祥怀恨在心,既要为同伙复仇,又要为自己泄愤,因此便有刺马一案。

  第四种版本:

  湘军集团密谋刺杀马新贻

  前三种版本虽然流传时间很长,但都各有破绽。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刺马案”研究的高尚举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郑重提出了他的观点,即马新贻死于政治阴谋,凶手来自湘军集团,因为“刺马案”发生前后有数个疑点耐人寻味。

  还 原

  “刺马”现场如今是南京校园

  2007年10月23日,记者来到秦淮河畔的南京市第一中学内。该校关校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学校校址原为清江宁府箭道和西花园,轰动一时的“刺马案”就发生在这里。

  记者在校史陈列馆的东南边,看到一座尚未砌好的校园历史陈列墙。一位雕刻师傅正盯着一幅线描画出神:画面中心有人一手高举匕首,一手抓着身着清政府官袍的人的领子。据关校长介绍,这幅画的主题就是“刺马案”,手执匕首者为张汶祥,身着官袍者自然就是马新贻。

  关校长告诉记者,由于原两江总督衙门被太平天国改为天王府,后又被曾国荃一把火烧为灰烬,马新贻调补两江总督时,总督衙门尚在修建中,于是暂借江宁府衙门。

  1870年8月22日,担任两江总督已有两年的马新贻亲自前来校阅新兵的射击技术。到了九点多钟看完,马新贻亦同往常一样,步行回署。

  走近偏门,人群中窜出一身影,不等马新贻有反应,“左手拉住马的手臂,右手往上一递,一把短刀已插入右胸”。

  眼见马新贻倒地,身边侍从一拥而上。想不到刺客却不逃跑,高声嚷道:“刺客就是我张汶祥。养兵千日,用在一朝。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当。”说毕从容就缚。众人将马抬回府衙后急救。无奈刺中要害,延到第二天中午,终于归西。

空杯求水 发表于 2008-1-7 10:30

呵呵
我也刚发了一个

伊万豆夫 发表于 2008-1-7 13:52

不是一回事,有啥关系?

popshen 发表于 2008-1-7 14:56

电影感觉比无极,英雄好

伊万豆夫 发表于 2008-1-7 15:42

我是看的DVD,盗版盗正版的,还有广告呢!不错,过瘾。

高高橘子 发表于 2008-1-7 21:06

买了片子,不过没时间,所以就在网上下载了看先
虽然画面不清楚,不过觉得很好看,至少对我来说比集结号好看

elvis_wang 发表于 2008-1-7 21:29

有空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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