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怪现象:1个亭子间挂10个户口
动迁怪现象:1个亭子间挂10个户口日期:2007-12-24 作者:宋宁华 来源:新民晚报
本月17日,本报在头版刊登了《揭开“动迁中介”背后的利益链》后,不少读者来电来信对报社曝光这种行为十分支持,认为这种钻法律空子的行为应受到惩罚。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甚至有读者看了本报的报道后表示,“写的简直就是我家的事”,透露自家也发生了为多拿动迁款、千方百计“挂户口”的情况。
为挂户口丈夫私自“卖房”
家住浦东的徐民(化名)女士,向记者透露家中为动迁出现的“怪现象”。她和丈夫居住的房屋是结婚后丈夫单位分配的,并于7年前,以丈夫的名义购买。
但今年年初,她因为看望生病的哥哥离开上海一段时间。回来几个月后,一次无意听居委会人员说,她婆婆、小姑子及其孩子的户口都挂到了自己房屋的户口里。
她一查才发现,原来,她家所处地块即将动迁,丈夫和亲戚为“多拿好处”,背着她私自将房产的一半过户给婆婆,小姑子及其孩子由此“顺便”一起把户口迁了进来。她强烈反对,认为这不但侵害了她和孩子的权益,也是钻动迁空子的不法行为,甚至和丈夫对簿公堂。今年10月,浦东新区法院支持了她的诉讼请求,认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判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恢复合同原状。
尽管赢了官司,但她和丈夫的关系却“弄僵”了,丈夫好几个月几乎不回家。所以她根本不可能要求丈夫让婆婆、小姑子等迁出户口。派出所表示,身为户主的丈夫不要求其他人迁出,派出所也无法受理。
1个亭子间挂了10个户口
在本报的报道中,揭露了1个亭子间挂9个户口的情况。67岁的陈东(化名)老先生来电话表示,他家的情况比这还复杂,当年自己母亲的亭子间动迁,甚至挂了10个户口。
尽管已是2001年的事情,但陈老先生还清楚地记得,自己母亲居住在卢湾区的一个亭子间里,共9.6平方米,按照正常应该计算入动迁的是4人,包括他的母亲,和从新疆回来的老三一家3口。
陈先生是家里的老大,家里还有5个弟弟、1个妹妹。在此次动迁中,其中一些弟弟妹妹,甚至他们的孩子都往亭子间里想方设法挂户口,又挂进了5个,甚至还有一个因结婚、连户口也来不及迁进的,也被核算为动迁“人头”,总共竟有10个人因此次动迁受益。
他对此十分愤慨,类似的违规操作,至今还时有发生,有关部门是否该管一管?
揭开“动迁中介”背后的利益链
结婚的不住一起、离婚的住一起,爷爷不认识孙子,一间亭子间挂9个户口……业内人士细数种种怪现象——揭开“动迁中介”背后的利益链
【新民网·晚报精选】“筷子弄”升级大马路、旧城区脱胎换骨……近年来,上海的发展离不开一个个惠民利民的市政工程,几百万的市民为顾大局,舍小家给城市建设“让路”。
但昨天,记者在静安区动迁基地采访时,在动迁岗位工作20多年的老动迁工作者秦栋(化名)却向记者揭露了现在动迁基地上出现的“怪现象”。个别人把钻法律空子、从动迁中“捞一把”作为“职业”,并形成“中介、上下家”的利益链,不但影响动迁的“阳光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动迁成本。
一年不到
“七结七离”
“现在动迁基地上流传着个‘顺口溜’,说的是动迁中的几大‘怪现象’——‘结婚的不住一起、离婚的住一起、爷爷不认识孙子、亭子间挂了9个户口’。”秦栋说正在动迁的市中心某地块中就不乏这样的例子。他说,在自己负责的一次动迁中涉及到700多人的户口资料,其中有100多人的户口都有待确认。
在厚厚的资料中,他挑出一份。“就说这个人吧,今年40多岁,带个孩子。今年以来,她结了7次婚,离了7次婚。我之前在其他动迁基地工作时就见过她的户口资料,没想到这次又见到了这张‘熟面孔’。”
为确认她婚姻状况的真实性,工作人员特地到民政部门调查,却发现这些手续都是合法的。问她怎么一年内就如此频繁结婚离婚,她轻描淡写地回答:“感情不合嘛,有什么办法?”工作人员也无可奈何。
中介撮合“临时家庭”
据介绍,目前本市的动迁政策主要采用“人头”与“砖头”结合计算的方式,并可选择货币和房屋两种分配方式,但具体区域由于地价不同等因素,动迁标准各有不同。
“于是,一些人就在政策上钻空子。有一次,动迁工作组开进才一天,就有十几对夫妻‘火速’离婚,揣着离婚证来多要钱或房子。”
为了“方便”动迁者离婚后捞到更多的好处,甚至出现了专人从中“牵线搭桥”,为离婚双方再寻“幸福”,而且找的“对象”条件最好是带“拖油瓶”的,因为这样可以将孩子的“人头”一并算上。
“动迁经济”牟利不少
“这样组成的‘临时家庭’不担心出现后遗症吗,比如一方反悔不愿离婚、引发矛盾怎么办?”对于记者的疑问,秦栋表示,前些年确实出现过这样的情况,现在由于中介“技术”越来越“专业”,一般“临时夫妻”只需要事先达成协议,为双方信息保密,甚至只需要结婚离婚时见两次面就“搞掂”,不容易发生纠葛。
何况,随着动迁费用的增加,这些人从“动迁经济”中牟利金额越来越高,一般结婚离婚一次就可得到六七万左右的收益,要是一年多结几次,年收入岂不惊人?
“动迁掮客”走向台前
目前,关于房屋动迁的法律法规并不算少,除了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上海也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去年6月,上海市政府第61号令对应安置人口给出了具体的认定办法,有很强的操作性。
“但还是有一小部分削尖脑袋想钻空子的人,通过种种办法往要动迁的房屋内挂‘户头’,有的一套30平方米、老人居住的房屋里,最后竟然挂上9个户口,核算下来居然要近300万元,使动迁工作举步维艰。”
一些“动迁中介”不但背后“支招”,有的干脆走上台前,和动迁户签订委托协议,或自称是其亲戚,帮他们和动迁组谈判,最后按照多得的利益提成。
制度细则亟待完善
对于这一现象,上海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吴益民律师表示,对这一现象要高度关注。
“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细则对这些行为给予界定,所以让这些人钻了空子。”吴益民说,尽管《物权法》出台后,有专门关于动拆迁的部分,但由于目前相关的司法解释还没有制定,所以还无法制约这些行为。
为此,他建议,一方面要加速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细则,同时也要惩处一些“钻空子”的典型,起到必要的警示作用。
关法律法规细则,同时也要惩处一些“钻空子”的典型,起到必要的警示作用。 哈哈,我家也是。。。。 呵呵~~比较恐怖的说~~!!! 路过,飘过 现在的上海人只要是拆迁户就要少奋斗几十年甚至几辈子! 这是房价高的原因之一。最终还是买房人买单。 没办法,要发财,靠动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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