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城社区网〗's Archiver

老叟 发表于 2007-11-12 12:44

工人日报假貸卖出進口价

政府采购漏洞有待弥补

真知&灼见:政府采购作为一项尚处在不断探索和完善中的工作,需要法律的强力推动和广大政府采购机构的真抓实干,不能让非法商家钻空子。

新华网友:现实中存在政府采购资金管理过于宽松的问题,需要通过法律和制度设计紧一紧政府的“钱袋子”,严格控制资金,培养政府节俭精神,严抓采购商品质量,鼓励多采购价廉物美的国产商品。

樱之语:我曾经看到政府采购复印机采购价竟要比市场价高出近20%,按理说政府采购是批量采购,应该比市场价便宜,但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实却是政府采购价普遍高于市场价,这中间存在一定的问题。

新华网友:《政府采购法》将公开招标作为政府采购主要方式,但目前任意选择采购方式的现象非常普遍,一些招标采购网站实行会员制,交纳不同金额的会员费可看到不同的政府采购信息,严重影响政府采购的公平性。

政府采购要公开透明


白天能懂夜的黑: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承担着工程建设交易、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和土地有偿使用服务等重要职能,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同时也容易出现权力寻租空间甚至滋生腐败。所以,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对付一切可能存在的潜规则或权力的暗箱操作,最好的办法就是公开透明。

白山@黑水:政府采购领域成为腐败滋生的土壤,公共财政资金成为不法分子瓜分的“唐僧肉”,对国家、公民的利益都是严重的侵犯。政府采购要做到公开透明、公平竞争,暗箱操作才能无处藏身,财政资金的使用才能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

新华网友:要建立一种公开化的阳光机制,以科学的制度保证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铲除诱发腐败的根源。要通过阳光执法确保权力运行的公开机制得以真正贯彻执行,保证权力运行既做到有制度可依,更要做到有制度必依。


要完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

海溧:在政府采购管理和运行过程中,因法律体系不完备引发了矛盾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我国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

新华网友:我国现行的《政府采购法》中的监督措施对招标公司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办法,没有清楚界定需要回避的采购人员,有利益关系的人员在采购中如果不回避则会滋生腐败,在这方面法律应该完善细则。

页: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7.0.0  © 2001-2009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