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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头 发表于 2007-9-11 12:56

买房合同附加条款征集帖。

为了让我们买方相对能够强势一点,欢迎大家分享自己所见、所闻、所经历的买房附加条款都提出来,为了我们小区更好的明天,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同时也欢迎一起的同学来参观指导。

沐头 发表于 2007-9-11 12:57

某小区的买房附加条款

附表四:
其 它 约 定
1、屋顶、外墙面的使用权归业主与卖方共同所有,开发商可在屋顶做“绿景花园”四个字及屋顶灯光装饰工程。“家乐福”可对其租赁物业范围的外墙免费使用。广场广告牌不拆除,向福强路方向平移6米,考虑到住户的居住,可控制广告牌的开关灯时间。(业主有协商权)
2、停车场、架空层等的所有权归深圳市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深圳市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可依法行使处分权和收益权,但不得改变其功能并应保证其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卖方保证车位不低于443个供绿景花园二期业主使用。出入口共三个,有一个共用。共用出入口设两道闸,分开管理。“家乐福”可免费在小广场上设立广告牌。
3、《合同》中第十六条中的“书面通知”除由买方签收的方式外,还包括:
(1)将《通知》按买方在合同中所记载的地址寄发邮件;
(2)将《通知》在小区公告栏置张贴;
(3)将《通知》在买方的门上前张贴或直接投入买方的信箱。
(4)在特区报上发报公告。
4、买方应在接到卖方关于办理房地产证《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卖方递交并签署全部的、有效的办证资料、文件;卖方在收到买方所提交的文件、资料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申办其房地产证,非因卖方的原因导致逾期办证,卖方不承担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5、“家乐福”与绿景公司订立了《物业租赁合同》,承租该楼一、二层开设大型超市,不论何原因导致“家乐福”的超市不能开设,买方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处理方式:
A、不解除买卖合同,卖方一次性支付买方购房总价款2%的违约金。
B、双方解除买卖合同,卖方一次性支付买方已付购房总款2%的违约金。
6、买方因购买房地产所发生的公证费(境外及港澳台人士)、律师费、契税等相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买方承担,并按卖方指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的单位缴交。
7、电梯为广州日立电梯,载重1000kg,速度 2.5米/秒,自动扶梯的品牌为广州日立品牌。
8、开发商承诺:有义务督促产权人控制办公综合楼的声、光、电的污染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
9、关于配套:
(1)会所在2栋的2楼,做健康向上的项目,并保证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会所的经营内容由二期业主委员会书面确定,开发商提供方案。
(2)垃圾站在1栋的1楼消防控制中心旁。
(3)文化站在2栋1楼。
(4)居委会在2栋1楼。
10、卖方超过约定时间90日仍未交付房地产的,即一次性按总房款的10%赔付违约金。
11、卖方承诺在业主交清相关费用后,管道燃气在入伙后30天内开通。
12、大堂入口及地下车库通往各单元核心筒的入口处设置访客对讲门口机和IC卡门禁系统。停车场、大堂、室外部分区域及全部电梯轿箱内均安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小区周边围墙设置红外对射防盗装置,在四层的平台设置摄像探头,直接由监控中心监控;业主也可自行安装隐形防盗网。深圳市绿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提供24小时安全管理服务
13、所有附表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且当以上附表的约定与《合同》的内容相抵触时,以附表的约定为准。因以上附表的履行所发生的纠纷,其解决的方式与《合同》的相关约定一致。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合同》同时生效;附表的份数及各方所保存数与《合同》一致。




卖方: 买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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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头 发表于 2007-9-11 13:01

买房注意事项

[quote]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那么怎么样看待“五证”?交给您一种方法,这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quote]——这个我相信嘉城开发商华江建设集团应该是齐全的吧,不过大家还是了解一下。



购房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作为购房者来讲,是老百姓一生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说先得安居才能乐业,所以,对于老百姓来讲买一套称心如意的住房是老百姓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但是在购房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不时在报纸或者其他的新闻媒体上有所披露,其实,很多问题应该说是如果购房者比较谨慎,对于购房的知识比较了解,很多问题是可以避免的。


个人在购房中,大体上分三个阶段。

[quote]第一,购房前的准备,购房者首先应该慎重的选择一个物业的项目,就是你准备购买什么样的房子,首先应该考虑它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户型以及它周边的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应该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一个了解,就是说在购房前购房者应该对你选择的物业项目有一些最基本的了解。这些基本的了解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了解。后面我会讲开发商的资信应该从哪几个方面讲。 [/quote]——这个我们大家应该已经经过了

[quote]第二,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这里包括签订补充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到查验五证,我后面会讲什么叫五证。交付定金,签订认定书,选择付款的方式,签订商品房买卖的合同,再交付购房款,办理销售或者叫预售登记,这是购房中的第二个阶段。 [/quote]——现在进行时,大家要关注的,特别是合同的附加条款。

第三,交房和办理产权登记,就是开发商在办理完登记后,签收“两书”,接受物业,申领产权证。

具体讲,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

[quote]第一,如何阅售楼书。售楼书通常是开发商所做的宣传广告,在阅读售楼书的时候,首先要注意售楼书中是否有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这是对开发商资质衡量的一个重要标准。为了确认预售许可证的真实性,一个是可以通过在互联网上查询、核对,核对这家房地产开发商是不是名副其实的,是不是有预售许可证。其次,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审核售楼书的外观图、小区整体布局图、价格、地段、房型、规划配套、优惠条件以及投资者等信息,决定是否购买。阅读中要明确售楼书中广告的信息,有些开发商会采用一些比较模糊的方式说明,比如说多少多少分钟的车程,10分钟的车程、5分钟的车程来说明它的地段是多少合适、优越,那这5分钟车程和10分钟车程的伸缩性就非常大了,你是开的小轿车还是公共汽车,是什么时速的,所以用几分钟的车程确定地段的位置,这已经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是违法的广告。可是,往往在售楼书中都有这个,我们应该特别注意。 [/quote]——除了早期的,似乎后面很少有人拿到楼书了,YY传了部分电子版的,但是不是很具体啊。

怎么保证售楼书的内容具有法律效率?我看到售楼书之后确实非常感兴趣,但是又怕最后买了房子以后,不象售楼书中所描述的那些美妙?怎么办?[color=#FF0000]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要从法律上确保售楼书本身具有法律效力,就一定要把售楼书的内容明确的写到后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中[/color],这是法律规定要有的。如果我就是认定售楼书中所描绘的物业的美妙环境,这么好的户型、这么好的地段,想确保、约束开发商一定要按照售楼书中说的履行它的义务,就把售楼书的内容向开发商提出写到合同中。这样的话,一旦开发商没有按照售楼书写到商品购销合同里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他就要承担责任。

在售楼书验完以后要签订认购书,要交定金,提醒购房人要注意,[color=#FF0000]认购书里的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并有特定定金的规则,它有特定的法律内涵,叫做给付定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不履行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不是对合同起担保作用,它只是起担保作用,叫做给付订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返还订金。所以,在认购书中写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个“定”(订),因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color]通常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买房应该在签订认购书多少之日起买房,否则的话不给退还。

[b]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将这个条款改为买房应当在签订认购协议之日起多少日之内前来与卖房商谈正式合同,如因对合同条款的分歧导致合同未能签署,所收的定金应予退还。这样对购房者应该是比较有利的。[/b]

[color=gray][ 本帖最后由 沐头 于 2007-9-11 13:07 编辑 ][/color]

gi365 发表于 2007-9-11 13:39

敌强我弱,么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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