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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365 发表于 2007-9-10 15:39

[quote][b]原帖由 [i]AnnieMore[/i] 于 2007-9-9 20:47 发表[/b]
我还是愿意相信物业的解释的
希望物业能对今后的工作再细致周到些,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不管怎样,沟通总比闭塞好
永绿快出来! [/quote]

永绿是死猪不开水烫,望四望了。

分享快乐 发表于 2007-9-10 21:28

呵呵,物业也能上这个平台,出面来与业主交流这点还是好的,不过还是希望能管理好车辆的问题,比如乱停放等,一个好的物业,我想管理好最基本的车辆问题总该没问题吧!

elvis_wang 发表于 2007-9-10 21:32

会来的,表急

被房子套牢了 发表于 2007-9-11 14:54

管理处应规范服务!

发生此类情况,按行业内通行做法(有的企业写进标准),巡逻保安应站立于未锁窗的车辆边上,并呼叫管理中心,核实车主是谁,并通知车主前来,等车主前来后方可离开.绝不允许擅自进入车内!这个等于非法闯入.
请管理处加强培训,增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对该员工应批评教育.

管理处此贴有强调理由之嫌,对发生此类事件,管理处除作适当说明之外,最主要的是公开道歉,毕竟是有了"非法闯入"的事实,哪怕是善意的.正因为大家认为该保安无主观上恶意,才把此事件定义为过失,否则就是违法了.

分享快乐 发表于 2007-9-11 19:15

同意楼上的说法,应该出台个“工作细则”

elvis_wang 发表于 2007-9-12 09:11

关键工作要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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