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开业几天来偷盗猖獗
据说江桥派出所里关满了人,都是在沃尔玛里偷各类商品和行窃的购物时大家要小心钱包等贵重物品 咳..大家增强防范意识吧,目前只有这样了 每天都有一辆运犯人的警车停着,随时待命! [quote][b]原帖由 [i]yeego[/i] 于 2007-8-11 17:41 发表[/b]
每天都有一辆运犯人的警车停着,随时待命! [/quote]
真的假的,没这么夸张吧~~~:face27: 不过这样也好,把江桥所有的小偷都吸引过来,然后一网打尽~~~:face21: 哎~
素质有待提高啊~ 沃儿玛立功了~~~它不是一个人。。。。 以后江桥会太平点了,小偷都被抓起来了.但愿能把他们关的时间长一点! 这里抓一个那里抓一个~后天又出来一个~哎~!!!! 不一定都是职业小偷吧......可能还有些趁乱顺手牵羊的.觉的真不舒服... 沃尔马带动了一方经济的发展,至少首先带动了江桥派出所的改扩建的需求 [color=#FF0000]版主注:内容违反信产部规定,已删![/color] [quote][b]原帖由 [i]mutu2006[/i] 于 2007-8-12 03:07 发表[/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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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听出楼上的意思。小学语文…… [quote][b]原帖由 [i]mutu2006[/i] 于 2007-8-12 03:07 发表[/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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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措词,先理解别人要表达的意思再回复,谢谢~~~ 一般小偷能做几年牢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color=#8E2323]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color]
(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窃取的公私财物的数额。
(二)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三)盗窃的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
(四)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第二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的“以牟利为目的”,是指为了出售、出租、自用、转让等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img]http://www.lawtime.cn/common/images/lt1-11.gif[/img]
[url]http://www.lawtime.cn/china[/url] 连小偷也关注沃尔马了 ^_^,希望因为沃而玛可以提供江桥人民的素质,促进江桥的社会环境 呵呵,江桥的所有国家机关都可以扩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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