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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wh127 发表于 2007-8-11 17:07

沃尔玛开业几天来偷盗猖獗

据说江桥派出所里关满了人,都是在沃尔玛里偷各类商品和行窃的
购物时大家要小心钱包等贵重物品

Edison_Y 发表于 2007-8-11 17:25

咳..大家增强防范意识吧,目前只有这样了

yeego 发表于 2007-8-11 17:41

每天都有一辆运犯人的警车停着,随时待命!

charmin 发表于 2007-8-11 17:55

[quote][b]原帖由 [i]yeego[/i] 于 2007-8-11 17:41 发表[/b]
每天都有一辆运犯人的警车停着,随时待命! [/quote]
真的假的,没这么夸张吧~~~:face27:

charmin 发表于 2007-8-11 17:56

不过这样也好,把江桥所有的小偷都吸引过来,然后一网打尽~~~:face21:

高高橘子 发表于 2007-8-11 19:22

哎~
素质有待提高啊~

zigzag 发表于 2007-8-11 20:33

沃儿玛立功了~~~它不是一个人。。。。

爱琴的多瑙河 发表于 2007-8-11 20:37

以后江桥会太平点了,小偷都被抓起来了.但愿能把他们关的时间长一点!

小恶魔 发表于 2007-8-11 21:12

这里抓一个那里抓一个~后天又出来一个~哎~!!!!

guan_hd 发表于 2007-8-11 22:57

不一定都是职业小偷吧......可能还有些趁乱顺手牵羊的.觉的真不舒服...

排骨汤 发表于 2007-8-11 23:13

沃尔马带动了一方经济的发展,至少首先带动了江桥派出所的改扩建的需求

mutu2006 发表于 2007-8-12 03:07

[color=#FF0000]版主注:内容违反信产部规定,已删![/color]

上海康熙 发表于 2007-8-12 08:48

[quote][b]原帖由 [i]mutu2006[/i] 于 2007-8-12 03:07 发表[/b]
[/quote]
你没听出楼上的意思。小学语文……

charmin 发表于 2007-8-12 10:40

[quote][b]原帖由 [i]mutu2006[/i] 于 2007-8-12 03:07 发表[/b]
[/quote]
请注意措词,先理解别人要表达的意思再回复,谢谢~~~

xiaohuang 发表于 2007-8-12 11:30

一般小偷能做几年牢呀

蟹承继 发表于 2007-8-12 12: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color=#8E2323]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color]
(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窃取的公私财物的数额。
(二)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三)盗窃的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
(四)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第二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的“以牟利为目的”,是指为了出售、出租、自用、转让等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蟹承继 发表于 2007-8-12 12:28

[img]http://www.lawtime.cn/common/images/lt1-11.gif[/img]

[url]http://www.lawtime.cn/china[/url]

cy805 发表于 2007-8-12 16:47

连小偷也关注沃尔马了

mingxuan 发表于 2007-8-12 20:53

^_^,希望因为沃而玛可以提供江桥人民的素质,促进江桥的社会环境

xiangdiliu 发表于 2007-8-13 08:22

呵呵,江桥的所有国家机关都可以扩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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