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禁鸣进入处罚阶段 详解车灯“灯语”不同功用
15日起,本市禁鸣进入处罚阶段,在本市外环以内随意鸣号可能会受到交警部门的处罚。车灯“灯语”逐渐流行替代喇叭声。远光灯:夜间用远光灯,在前方车辆较近或会车时切换成近光。若对方忘关远光灯,应给予提醒。会车时闪闪大灯,或向后车亮亮双闪灯,即表示“您闪着我了,请切换近光灯。”
转向灯:车辆转弯或变更车道时,应打开方向灯等待后车回应,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再变更车道或者转向。需要提醒的是,变道车辆应该提前打开方向灯,后车如放慢车速并闪一下大灯表示“同意变道”,如果不方便,就连闪几下大灯,表示“不行,我不方便”。前车如果被允许变道,应亮一下双闪灯,告诉后车“谢谢你”,后车则可以再亮一下大灯,回礼“不用谢”。
刹车灯:踩刹车或者拉手刹的时候刹车灯都会长亮。在高速路行驶的过程中,如后车距离自己车太近,前车司机可轻踩刹车,提示后车“您离我太近了,应该远点。”
“灯语”还有其他很多用途,如设置求救信号,设置问候信号等等。“灯语”是一种马路用语,在交流受到限制的马路上使用目的在于用车灯表示一定的语意,促进人们之间的相互交流和理解。只要彼此礼让文明,开车不按喇叭也就不会成为“困扰”。
(来源:新闻晨报) 希望曹安路,华江路口应能纳入管理范围 唉,貌似这个灯语实施起来只是停留在理论层面上。
在外环以内那么拥堵的路面上,车辆变道也就发生在1秒钟时间内,哪有那功夫打转向灯之后看后车的反应啊?即使有功夫,后车也不一定会有反应。
我觉得这些灯语在高速公路上还是挺有用处的。 我觉得市内基本不太可能实现...毕竟闪光有盲点...有时候不一定会被注意..紧急时候...还需要喇叭... 对于该规定的一刀切现象,个人认为存在很多不太符合实际的情况
如要解释为什么会出台该规定:可能是为了准备奥运、世博。开始对司机素质进行管理了。 其实外环以内禁止鸣喇叭的后果就是,现在行人和自行车乱穿马路或者长时间占用机动车道更加肆无忌惮了,本来还能鸣一下喇叭,示意他们让开,现在可好,只能慢慢跟在后面。
要想改善上海市的交通情况,光规范机动车是远远不够的。 那骑摩托的怎么办? 应该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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