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戴钻石饰品也需讲究保养 市消保委提示消费者应加强饰品保养知识
徐先生于2004年10月在金象珠宝旗舰店购买了一枚4000多元的钻戒,今年发现钻石脱落。徐先生要求生产厂家免费赔偿他一颗钻石,但由于佩戴时间已久,厂家认为不排除有消费者自身佩戴不当的原因,要求消保委黄金首饰专业办进行鉴定。专家团鉴定认为,此枚钻戒镶嵌钻石的抽槽一边有缺口和向上翻的毛口,两边抽槽的距离略宽了一些,存在一定的设计问题。但钻戒遭外力作用影响变形也十分明显,因此专家们建议消费者负80%的责任,商家负20%的责任。现在不少生厂商和经销商更加追求美观的设计与独特的款式,对首饰饰品牢固性的把关有所下降,这导致一些首饰佩戴过程中出现断裂、脱落等情况。
因此,消保委黄金首饰专业办提醒广大消费者,不可在洗澡、洗涤衣物时佩戴饰品,避免首饰与污水接触。在配戴饰品时,消费者要注意避免首饰受外力作用或沾上污物,尽量不要佩戴饰品做家务,以免在碰撞中对饰品造成外力损坏。有些黄金首饰中,含有一定比例的其他金属成分,这些成分在一定条件下能发生氧化反应,使首饰发生退色或变色现象。因此,消保委黄金首饰专业办建议消费者不要戴着金首饰烤火、做饭或用热水洗东西,也不要接触酸、碱或水银;也不宜跟香水、香粉、香脂及硫黄香皂接触,同时也不宜长期与汗水接触。金饰一旦被这些物质浸湿后,消费者应立即用软布擦干净。
(来源: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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