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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vis_wang 发表于 2007-6-18 17:03

也满贵的!

aqhdr 发表于 2007-6-18 20:20

楼主说的及是,这里的地段和配套,根本不值这儿多物业费,而且本人认为停车费什么都有问题。就算沃尔玛开张了,爱琴海离这么远,又没公交车,跑死!~上面有人说不交物业费会出告票?那就告吧,让物业一个一个告,开发商承诺的公交车去哪了?怎么自己不告自己?-----这么好的贴应该置顶、加分!!!

aqhdr 发表于 2007-6-18 20:21

楼主说的是,当务之急就是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整治这个无良的开发商的走狗!

GT 发表于 2007-6-19 11:32

周末已经交了,赞成成立业主委员会

周末已经交了,赞成成立业主委员会

elvis_wang 发表于 2007-6-19 11:33

苦的还是我们这些业主

爱琴浪子 发表于 2007-6-19 11:45

成立业主委员会才是在理,有什么事情才能解决,在这里发泄没什么大的用处,周末咨询过,公交肯定进不来,就算真进来也要等到三期开盘,所以别指望开发商为你服务

Jeffrey239 发表于 2007-6-19 12:08

KFS是大忽悠,把我们忽悠进来就不管了。剩下的留给物业帮我们倒浆糊,支持成立业委会.

elvis_wang 发表于 2007-6-19 12:09

呵呵,还是自备两轮的好!

vivier 发表于 2007-6-19 23:39

是啊,严重赞同成立业委会,争取自己的权利!!!支持楼住!!

yanyang 发表于 2007-6-20 00:31

同意贝少爷的说法。虽然物业费大家都觉得不合理,但是我们签了合同,现在不缴也不是个办法。关键我们要尽快成立业委会,不知道谁有这方面的经验或者资讯。我们只在论坛里骂更本就没用。只会给某些混进论坛的人看笑话!有这方面经验或者资讯的同志们赶快站出来,大家群策群力总比在这里不停地骂要好。

Edison_Y 发表于 2007-6-20 08:03

为什么不可以不交?让他起诉好来,没按合同里的条款来做好,他要起诉让他去,我们有抗辩权~,还怕他?

他这样算是损害公共利益挖?
损害公共利益合同无效

抗辩权我们也是有的啊
所以关键时候,大家还是要联合起来的好
增强法律意识

这种事,烦是很烦的,有学多案例到最后都是经过民事调解后,双方都让一步
如果大家想太太平平过日子的,那就交了,等业委会成立了再说
如果大家想维护自己权益的,那就大家一定要联合起来

[color=gray][ 本帖最后由 Edison_Y 于 2007-6-20 08:09 编辑 ][/color]

虫虫 发表于 2007-6-20 08:53

是哦,签了合同就是签了卖身契~~~~要赎回这卖身契只有靠我们自己啊,早点成立业主委员会吧,阿门~~~

伊万豆夫 发表于 2007-6-24 17:07

物业费和物业楼盘所处地理位置无关,
而是与楼盘的房产属性密切相关。
我们1.55元的物业费中0.55元为电梯和水泵运行费,
上海市统一,1楼无须支付。
真实的物业费是1元每平米每月。
这主要支付四部分费用客户服务、安全和维修以及管理酬金(或企业利润)。
像我们这种大盘绝对是赚钱的,而如果是小楼盘,1.55元还不够用。

yanyang 发表于 2007-6-25 02:32

我们这么大的盘,物业公司当然是赚翻了,赚就赚吧,可是工作还没做好,这就不应该了。

elvis_wang 发表于 2007-6-25 12:50

快点成立吧!

高高橘子 发表于 2007-7-28 16:25

听以前住的地方的邻居讲过,原来我住的小区业主与物业打过官司的

我们当时的小区情况是这样的:业主不满物业的服务(这个基本上比较相同)
所以开始不交物业费
在多次催讨无果后,物业将那些不交费的业主统统告上法庭
结果发现,在法庭上须提交物业(还是KFS)当初上报备案的物业收费标准
我们小区的收费标准是1.8/平米/月
而当初备案的是1.4几
物业怕真的打下去,之前按1.8收的多出来的部分要全部退还业主
所以,自己先撤诉了
也就造成了,不交的业主继续不交
一直到现在
......
结果,这是一个恶性循环,物业光靠仅剩的1/3的业主交的那点钱,不够开销(或许这只是物业的借口)
然后就把小区内一切可以赚钱的资源全部拿出来使用,
例如:让移动公司装小飞碟
     让广告公司在电梯里投放广告牌
     将车库租给业主以外的人员(导致自己小区的业主没有固定车位)
       将商铺借给某娱乐公司(导致每天晚上有"小姐"在小区进进出出)
       等等等等

所以,如果只是不交物业费,我觉得并不足以威胁到物业,到时候人家真的告上法庭,说不定吃亏的还是我们业主
觉得物业费贵,可以要求他们拿出备案过的收费标准,如果确实高收了,那另当别论
如果只是服务不到位,那我想还是要以沟通为主.

以上都是个人观点,通过偶在之前的小区居住了2年得出的经验

Edison_Y 发表于 2007-7-28 17:42

收费高不去说他,但是必须要有内容

这种没内容的...养着他们干吗..

elvis_wang 发表于 2007-7-28 18:49

支持LS说的!

爱琴海海盗 发表于 2007-7-29 21:33

坚决不交!!!!!

坚决不交!!!!!

linsonlee 发表于 2007-7-30 20:49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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