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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第一等 发表于 2007-5-30 13:22

《洗染业管理办法》7月起实施 水洗充干洗最高罚3万元

  挂着干洗的招牌,实际也用水洗,洗衣店“挂羊头卖狗肉”行为将受到重罚。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环保总局日前出台的《洗染业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起实施,水洗冒充干洗将受到最高3万元的罚款。
  根据这次公布的《办法》,水洗冒充干洗被定为欺诈行为。经营者一旦违反,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有违法所得的,将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将处1万元以下罚款。
  《办法》还对服务、价格、卫生以及不规范行为等进行了较详细的规定,如不得利用储值卡进行消费欺诈、不得故意掩饰在加工过程中损伤衣物的事实、必须将织物面料质地、性能变化程度的洗染效果向消费者说明、经营者应指定专人负责洗染质量检验工作等。
  上海洗染业行业协会秘书长任凤妹介绍,3月至5月是洗染行业的旺季,根据近期消费者投诉的情况来看,问题主要集中在羽绒服涂层脱落、衣服缩水等质量问题上。协会计划在今年制订出针对相应的实施细则,如由于洗衣店的原因导致西服缩水如何赔偿、外套未洗干净如何处理等,就消费者关心的具体问题制订详细规定。另外,对洗染店工作人员不仅将要求“持证上岗”,还会把不同设备、技术的门店划分等级。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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