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城社区网〗's Archiver

世界第一等 发表于 2007-5-28 08:49

让孩子在“玩”中成长

  校服上的酱油汁可能是孩子助人为乐时留下的痕迹;衣服上肮脏的泥巴也可能是他们挑战大自然的勋章……而家长却一律对这些污渍亮出“红灯”,到底是利还是弊?日前,上海社科院青少所举办少儿教育专家论坛。专家指出,家长要尊重孩子的游戏权,包容孩子玩耍中的“适度出格”,不要因为怕脏、怕伤扼杀孩子的创造力。
  爱玩是孩子的天性。人们随处可见,孩子在玩时都很投入,很快乐。虽然是在玩,但却象认真的做事。对于孩子来说,游戏并非是成人眼里的随意玩耍,而是一种“严肃的工作”。怎样让孩子在游戏中学会玩,达到教育的效果呢?
  1989年第44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明确规定:儿童有权享有休息和闲暇,从事与儿童年龄相宜的游戏和娱乐活动,应尊重儿童参加活动的权利,并应鼓励提供从事文化、艺术、娱乐和休闲活动的适当和均等的机会。强调游戏是儿童的权利。我国政府也在《儿童权利公约》上庄严签字,向全世界表明了我国保护儿童权利的基本立场。
  《儿童权利公约》指出:父母主要关心的问题是儿童的最大权益得到保障,而儿童的最大权益中最主要的就是游戏。那么在家庭中应该如何尊重孩子的游戏呢? 

世界第一等 发表于 2007-5-28 08:49

在游戏中满足孩子成长发展的各种需要

  就像每天需要吃喝拉撒一样,孩子每天都需要游戏,游戏是他成长的需要,父母应兼顾孩子的各种需要。
  一、像满足孩子的生理需要一样,满足孩子的心理需要 家长最关心的是孩子是否吃饱了、穿暖了、睡好了、身体有没有不舒服了,唯恐自己照料不周,影响孩子健康成长,这些都是针对孩子在成长发育中生理上的需求和变化。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告诉我们,儿童除了最基本的生理需要外,还有身体活动的需要、认知的需要以及社会交往、尊重认可、自我实现等较高层次的心理需要。游戏是儿童期最主要的心理需要之一,像天天都需要食物一样,儿童离不开游戏,只有满足了他正常的心理需要,才能促使他心理健康地发展。
  二、像爱护孩子一样,尊重爱护孩子的游戏 儿童由于天生的弱小和不成熟,受到家长的关怀、爱护,家长会不惜一切代价为其创造健康成长的条件。而对于儿童的游戏,家长们的热情则大大降低,认为玩对于孩子来说是可有可无的。有的家长要做事情、不希望孩子打扰时,才安排孩子在一旁玩。研究表明,生活在被人需要、爱和尊重的环境里的孩子更善于把握机会,面对不可避免的失败和挫折,情绪较少发生波动,更能积极主动想办法解决问题。童年时最需要受到成人尊重的,就是游戏的权利。只有尊重儿童游戏的愿望,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爱孩子。
  三、像重视孩子的学习一样,重视孩子的游戏 除了关心孩子的健康,家长最重视的就是孩子的学习了,关心他能识几个字,背多少首古诗,数多少数字等。其实,在当今这样的信息时代,我们不应注重教给多少知识,而应培养孩子学习知识的能力。况且,儿童的智力是多重的,衡量一个儿童智力发展的标准,不再是只看其语言和逻辑推理能力,还要看其空间知觉能力和动觉能力,及人际交往、音乐、自觉控制等方面的能力。儿童只有在游戏中,在与周围环境的交互作用中,才会形成这些能力。心理学家的研究结果提醒我们,那些生活得最无效率、最无创造性和最吃力的人,也就是最不会玩,最缺乏幻想、自我表达和探索的人。因此,应牢记,孩子的游戏就是学习,学习就是游戏。

世界第一等 发表于 2007-5-28 08:55

孩子“胡闹”里珍藏着想象力

  国际儿童游戏协会的调查显示,有33%的孩子会因为怕弄脏自己,而不参加对其身心健康有益的室外活动。而因为同样原因而不参加室内活动的孩子比例更是高达72%。同时,62%的家长担心,如果自己孩子脏脏的,他人会认为是家长做得“不称职”。
  其实,污渍的背后可能蕴藏着许多美好的故事。比如有的孩子太淘气,家长一眼没看牢,他就把妈MD化妆品和美术课上的颜料混在一起,抹在自己的脸上衣服上,说要扮“精灵王子”。华师大学前教育系教授王振宇教授指出,这样的“胡闹”孩子,其实是一个充满创意并敢于尝试的人才,如果家长因为怕脏怕伤而给孩子设定诸多限制,而采取断然阻止和粗暴批评,就会挫伤孩子的好奇心和积极性。
  “家长要培养孩子的创新能力,就该持包容之心,包容玩耍中的适度出格!”市社科院青少所副所长孙抱弘指出,游戏是保证儿童心理健康必需的营养,孩子一派“胡闹”里正藏着他们无比珍贵的天赋——想象力。

世界第一等 发表于 2007-5-28 08:55

家庭教育要避免五大误区

  今天的孩子们生活在前所未有的富裕环境中,却也同时承担着前所未有的压力,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惑。尤其令人担忧的是,不高明的家庭教育,正让孩子们普遍处于“五无”的心理困境中,即:
    过高的期望带来了孩子的“无望”;
    过度保护带来孩子的“无能”;
    过度溺爱带来孩子的“无情”;
    过度干涉带来孩子的“无奈”;
    过度指责又带来孩子的“无措”。
  如何破除孩子们所面临的教育困境,舒缓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冲突,教育专家们指出,让孩子们摆脱“五无”的心理困惑,亟须把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结合起来。眼下,学校奉行“书本注意、分数第一”,加上家庭教育崇尚“过度保护、考试第一”,这是造成现在的孩子“好静不好动”、动手能力差,创新能力欠缺,综合素质不高等问题的重要原因。
    无论是学校老师还是父母家长,都应该深入了解孩子、科学地培养孩子,真正尊重孩子的自主发展。不应该习惯性地以成人思维来要求孩子,限制孩子们的天性。

世界第一等 发表于 2007-5-28 08:56

在游戏的过程中给孩子必要的引导和帮助

对于幼儿来说,游戏并非完全是其自发的活动,同样需要模仿和学习。特别对于年龄较小的孩子,就更需要成人作出适当引导,激发孩子去玩。这样孩子才可以产生想象,根据记忆、表象,运用素材去丰富游戏的内容和情节。但并不是所有的游戏对孩子都起好的作用。家长应多关心了解孩子的游戏,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如发现孩子们在游戏中有放映大人们酗酒、打架的行为,这时就应及时纠正孩子的不良行为,讲清道理,说明利害,从正面引导孩子去玩。
  孩子的游戏离不开玩具,但并非越多越好,应根据孩子的需要,主动为孩子选择玩具。在同一段时间里,如果玩具过多,会影响孩子的注意力,什么也玩不开,就导致游戏效果的差异性。因此,每次给孩子一部分玩具,剩下的收起来,玩厌了再拿新的。这样常玩常新,也有利于培养孩子的注意力。在孩子玩完后,就应该让孩子养成收拾玩具的习惯。这样可以养成孩子爱清洁的好习惯,提高孩子的审美能力和自我照料能力,为将来做事井然有序、善始善终、有责任心打下基础。但这种习惯的养成,成人不宜采取强迫的方式逼孩子去收拾。而应用游戏的方法去不厌其烦的引导孩子去收拾。如“布娃娃累了,她该睡觉了;小车该进车库休息了”习惯成自然,久而久之,孩子会很自然的自觉的收拾自己的玩具。

世界第一等 发表于 2007-5-28 08:56

如何为孩子营造游戏的氛围

  儿童在受到充分尊重和信任的环境里,从事自己喜欢的事情,往往更能自己找到最佳途径、获取最佳答案。
  (一)保证充足的游戏时间和空间
  游戏要以一定的时间、空间作保证。在家庭里,父母每天要为孩子提供一段时间让他自由地玩耍,以自己独特的方式体验生活、认识世界。有条件的家庭可专为孩子布置游戏室或游戏角,住房紧张的也应尽量留出一点空间给孩子。在保证孩子安全、健康的前提下,鼓励他走出家门,与邻居或周围人交往,或在户外活动,这些不仅有利于交往能力的形成,也能促进身心的健康发展。
  (二)提供适合孩子年龄特征的玩具
  玩具是孩子游戏的支柱,孩子总是借助玩具来开展游戏。不同年龄的孩子对玩具的要求是不一样的,给他们提供与年龄相当的玩具尤为重要。玩具不一定都要从商场里购买,因为商场的玩具多是用途单一的成品玩具,且价格昂贵,易破损不易修理,又不能满足孩子变化无穷的需要。因此,家中可适当为孩子准备一些废旧物品,用它们自制玩具,不仅经济实惠,且能让孩子驾御自己的想象,有利于其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发展。
  (三)参与孩子的游戏
  当孩子在游戏时,父母应主动抽出一段时间与孩子一起玩,这不仅能使孩子体验到来自父母的爱和尊重,而且在这种亲密、快乐的气氛中,有利于促进亲子关系的发展。家庭中的亲子游戏对儿童以后与人交往及对儿童的社会化都会有重大的影响。

世界第一等 发表于 2007-5-28 08:56

在“玩”中有效培养孩子的自主意识和合作意识

  教孩子玩时要注意培养他们的自主能力意识,让孩子养成不依赖大人,能自己独立的玩。在西方国家,就较重视培养孩子的独立性。初生的婴儿就放在一间独立的房间,让孩子自己睡,一岁多的孩子大都能自己玩。而在我们这里,父母总怕孩子不会玩,怕孩子摔疼摔伤,总陪在孩子身边,时间一长,就养成了依赖成人的习惯,不会自己去思考问题,也就影响到孩子人格的健全发展。
  喜欢和同伴玩是孩子的天性,到了幼儿期,与同伴交往的需要更为强烈。这时,家长不要拒绝别的孩子与自己的孩子一起玩。孩子是在与同伴的游戏中学会与人如何相处的。如果孩子长期与大人玩,大人会不自觉的迁就保护孩子,容易使孩子滋生霸道自负的行为,不利于孩子成长。所以成人要鼓励孩子与伙伴一起游戏,让孩子从游戏中得到锻炼,在与同伴的游戏中发展孩子的合作意识。
  游戏符合孩子的身心特点,能有效的满足孩子的需要。在幼儿期,让孩子学会“玩”,让孩子在玩中充满激情,让孩子在自由自在地玩中展开想象,让孩子在玩中学会做事,学会做人,让孩子在玩中快乐地成长。

elvis_wang 发表于 2007-5-28 14:35

国情不同拉~~~~

页: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7.0.0  © 2001-2009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