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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虫 发表于 2007-2-12 10:37

爱琴海业主投诉嘉城KFS的报道----大家看看吧!视频没有找到!

新房为何到处打“补丁”?
新闻综合频道 2007年2月10日18点50分


  前两天,观众赵女士给新闻热线打来电话说,她们全家花了61万左右,购买了一套位于嘉定区嘉城小区的新房子。去年年底交房,可当赵女士全家高高兴兴地去看新房的时候却发现,这套房子的墙上打满了水泥补丁,莫非新房子已经被人住过,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实况:这个刚刚新补的 前两天这是一个洞 这个上面都是装过门 打过木桩的 然后再把木桩拿掉 补起来)看到自家新房里,这十多处斑驳的水泥印记,赵女士心里总觉得别扭。这套位于嘉定区海波路嘉城小区的房子,总面积136平方米,是赵女士2005年8月与上海华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预售合同买下的。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应于2006年12月31号前交房。去年的最后一天,赵女士如约收到了开发商寄来的挂号信,通知她可以来看房子了。可赵女士兴冲冲地打开房门一看,就惊呆了。(赵女士:这房子明显有住过的痕迹【哪些痕迹可以证明】这里墙壁上打过洞 装过空调的)赵女士这才想起,不久前,她的一个住在新房附近的朋友就曾经和她提起过这回事情。(赵女士:朋友说你是不是已经搬进去了 我说我这房子要到12月31日才交房 怎么可能住进去呢 他说我帮你看了 你外面空调都装好了 门都封了 我到里面看了一下 好像你房子已经借给人家了 我说我都没有拿到钥匙怎么借给人家)当时赵女士怎么也不相信朋友的话,可如今亲眼看到一个个水泥补丁打在墙上,赵女士才明白,自己买下的新房的确是被人使用过了。热心的朋友还帮赵女士拍下了照片传真给她,眼看着全家辛苦攒钱买下的新房竟然还有这样的前生,赵女士气愤不已。(赵女士:每一间都在用 有睡觉的地方 有办公桌的地方 有打电脑的地方 空调也装好 复印机什么都有 我在一点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这样的事情 我觉得很让人不能理解 我购买的这套新房 从2005年8月网上已经注册过 业主是我)
  记者于是前去采访了嘉城小区的开发商,上海华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经理经理承认,赵女士的房子在房屋建造施工期间被当作了建筑方的项目办公室,时间长达8个月。(上海华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售后服务部经理 唐经理:总包的项目部 总包就在里面管理的 要施工啊 人在这里总要蹲点 干活 总包的办公室)这位经理表示,他们在交房前已经对房屋进行了修补,不会影响房屋主体结构,他们只要按照预售合同,将一套质量完好的房子按期交到赵女士手上就行了,之前房子还不属于赵女士,所以她无权干涉。(上海华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售后服务部经理 唐经理:我们的履约时间是2006年12月31日 在履约之前的问题不属于(购房者管辖)的范围)
  唐经理的这个说法是否站得住脚呢?对此,消保委法律与理论研究部副主任唐健盛认为,所谓新房就应该是未经使用的房屋,赵女士的房屋在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当作办公室使用,作为消费者的权益已经受到了侵犯。(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法律与理论研究部 副主任 唐健盛:开发商不应该在明知道房屋已经出售的情况下还把它拿来作为办公场所 如果该房屋确实被使用过 我认为开发商应该向消费者做出一定的赔偿或者补偿)唐主任认为,只要赵女士与开发商签订了合同,就成为了消费者,开发商应该秉承诚信,尊重消费者的权利。
  消保委的唐主任还表示,现在新房屋在施工过程中被打闷包的情况并不鲜见。他建议,购买房屋的消费者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提前介入,在施工过程中就强调业主的权益和知情权,使施工过程在业主的监督下透明、公正地进行,最大程度地维护消费者权益。毕竟,房子,是很多人一生中最大的一笔消费。

[color=gray][ 本帖最后由 虫虫 于 2007-2-13 09:18 编辑 ][/color]

虫虫 发表于 2007-2-12 10:51

真同情赵女士啊~~房子的钱早就付了,却被别人居住着,拿到手的却成了二手房~~KFS这样做是没有道理的!!

骆驼小猪 发表于 2007-2-12 11:21

那个唐经理是个大浆糊桶!!

mwh127 发表于 2007-2-12 17:52

新房为何到处打“补丁”?[新闻透视]

新房为何到处打“补丁”?
新闻综合频道 2007年2月10日18点50分


  前两天,观众赵女士给新闻热线打来电话说,她们全家花了61万左右,购买了一套位于嘉定区嘉城小区的新房子。去年年底交房,可当赵女士全家高高兴兴地去看新房的时候却发现,这套房子的墙上打满了水泥补丁,莫非新房子已经被人住过,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实况:这个刚刚新补的 前两天这是一个洞 这个上面都是装过门 打过木桩的 然后再把木桩拿掉 补起来)看到自家新房里,这十多处斑驳的水泥印记,赵女士心里总觉得别扭。这套位于嘉定区海波路嘉城小区的房子,总面积136平方米,是赵女士2005年8月与上海华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预售合同买下的。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应于2006年12月31号前交房。去年的最后一天,赵女士如约收到了开发商寄来的挂号信,通知她可以来看房子了。可赵女士兴冲冲地打开房门一看,就惊呆了。(赵女士:这房子明显有住过的痕迹【哪些痕迹可以证明】这里墙壁上打过洞 装过空调的)赵女士这才想起,不久前,她的一个住在新房附近的朋友就曾经和她提起过这回事情。(赵女士:朋友说你是不是已经搬进去了 我说我这房子要到12月31日才交房 怎么可能住进去呢 他说我帮你看了 你外面空调都装好了 门都封了 我到里面看了一下 好像你房子已经借给人家了 我说我都没有拿到钥匙怎么借给人家)当时赵女士怎么也不相信朋友的话,可如今亲眼看到一个个水泥补丁打在墙上,赵女士才明白,自己买下的新房的确是被人使用过了。热心的朋友还帮赵女士拍下了照片传真给她,眼看着全家辛苦攒钱买下的新房竟然还有这样的前生,赵女士气愤不已。(赵女士:每一间都在用 有睡觉的地方 有办公桌的地方 有打电脑的地方 空调也装好 复印机什么都有 我在一点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这样的事情 我觉得很让人不能理解 我购买的这套新房 从2005年8月网上已经注册过 业主是我)
  记者于是前去采访了嘉城小区的开发商,上海华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经理经理承认,赵女士的房子在房屋建造施工期间被当作了建筑方的项目办公室,时间长达8个月。(上海华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售后服务部经理 唐经理:总包的项目部 总包就在里面管理的 要施工啊 人在这里总要蹲点 干活 总包的办公室)这位经理表示,他们在交房前已经对房屋进行了修补,不会影响房屋主体结构,他们只要按照预售合同,将一套质量完好的房子按期交到赵女士手上就行了,之前房子还不属于赵女士,所以她无权干涉。(上海华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售后服务部经理 唐经理:我们的履约时间是2006年12月31日 在履约之前的问题不属于(购房者管辖)的范围)
  唐经理的这个说法是否站得住脚呢?对此,消保委法律与理论研究部副主任唐健盛认为,所谓新房就应该是未经使用的房屋,赵女士的房屋在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当作办公室使用,作为消费者的权益已经受到了侵犯。(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法律与理论研究部 副主任 唐健盛:开发商不应该在明知道房屋已经出售的情况下还把它拿来作为办公场所 如果该房屋确实被使用过 我认为开发商应该向消费者做出一定的赔偿或者补偿)唐主任认为,只要赵女士与开发商签订了合同,就成为了消费者,开发商应该秉承诚信,尊重消费者的权利。
  消保委的唐主任还表示,现在新房屋在施工过程中被打闷包的情况并不鲜见。他建议,购买房屋的消费者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提前介入,在施工过程中就强调业主的权益和知情权,使施工过程在业主的监督下透明、公正地进行,最大程度地维护消费者权益。毕竟,房子,是很多人一生中最大的一笔消费。

[color=gray][ 本帖最后由 mwh127 于 2007-2-12 22:10 编辑 ][/color]

yeego 发表于 2007-2-12 18:03

根据施工师傅反应,爱琴海的墙面质量确实不如幸福港,万恶的KFS偷工减料作风愈演愈烈!

mingxuan 发表于 2007-2-12 20:19

看来要好好验房

虫虫 发表于 2007-2-13 09:18

希望找到视频的TX提供一下~~~

一水 发表于 2007-2-22 21:26

为什么一定要有视频啊

inner 发表于 2007-2-23 22:36

赵女士的这套房子好便宜啊!

gi365 发表于 2007-2-23 22:51

4500不到,几楼呢?

cy805 发表于 2007-2-24 13:39

还有一个月香槟就要交房了,好担心房子的状况呀,昨天去看了一下,小区基本弄好了,但自己家没办法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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