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调阅签账单下月起收费
工资卡收年费诉讼案是“胡说”?日期:2006-08-15 作者:陈浩;徐轶汝;王瑜明 来源:新民晚报
各银行调阅信用卡签账单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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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行取款手续费、跨行查询手续费、银行卡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信用卡提现手续费……银行引入了市场机制,银行卡的收费项目也开始越来越多。
作为民事行为的双方当事人,银行和消费者处于平等的地位,双方都有合同约束,讲究的是诚实信用,你情我愿。不过,银行在把“免费午餐”变成“收费大战”的时候,做得却不怎么地道。
1 当事双方说法相反
王先生因不满工商银行工资卡收取10元年费,将对方告上法庭,并经调解获赔100元后撤诉——这是本报7月29日A4版刊登的《工资卡收年费消费者不买账》一文的内容。然而,报道见报后,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却对致电询问的读者说:根本没有这回事,晚报报道失实。那么究竟是记者报道失实还是别有隐情?两周来,记者展开了艰苦的调查。
本报报道刊登后,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马上向本报表示,并未和储户“私了”作出赔偿,完全是王先生的单方面“胡说”。之后,《上海法治报》《青年报》和《新闻午报》也作了追踪报道,并陈述了银行的说法:“我们已在积极应诉,是否该向王先生赔偿,应该由法院判决,我们不可能主动答应。因为在我们看来,银行收取工资卡的年费合情合理,储户把钱存在银行,由银行管理。银行向储户提供服务并收取一定的费用,这完全是一种商业行为。”为此,众多读者打电话到本报:“工商银行说根本没这回事,你们在瞎写。”
处于这一风暴中心的读者王先生气愤地向记者表示:“银行应该讲讲诚信,做了就是做了,为何不敢认账?”王先生回忆,7月25日,他接到闸北区人民法院的通知,银行愿意满足他所有的诉讼要求,归还2年年费,并补偿交通费等共100元。银行为了表示诚心,连本次诉讼的诉讼费25元也愿意承担。那天,王先生和同事老黄一起到法院:“我拿了钱,写了收条。老黄帮我写撤诉单的时候,我还和法官聊了好几句话,当然最后名字是我签的。”对此,王先生的同事老黄愿意作证。
2 法院人士话中有话
既然王先生称当时他写下了收条,那么法院方面应该有相关的文字证明,如果能找到法院的卷宗,此事不辩自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可查询案件材料。8月3日,在记者要求下,王先生委托律师和他一起到法院。但法院档案室表示,该案已结,但资料还在“归档途中”,暂时无法查询。
8月8日,记者陪同王先生再次来到闸北区人民法院。档案室工作人员的回答仍然是“还未归档”。
底楼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让记者到202室找张法官咨询。张法官一听为工商银行的官司而来脱口就问:“就是工资卡收年费的事吧?”她表示这要通过办公室才能接受采访。而办公室“指定”的法宣处几名工作人员一直不在,当天下午始终无人出面接待记者。
昨天下午,记者第三次来到法院。这回,档案室工作人员在经过一番查询后表示有关档案已归档,但库房中却找不到了!法宣处工作人员虽接待了记者,但拒绝回答任何问题,请记者“不要问了”。
在连续多日的调查中,记者从承办法官处了解到,归档确需一些时间,一般在1-2周,但他拒绝透露案子的任何细节。法院有关人士在电话中的说法耐人寻味:“如果消费者没有拿到提出的索赔,他会撤诉吗?”
3 读者纷纷来电质询
由于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指责本报报道失实,已有近百名读者向本报962288读者热线质询。而记者的调查在法院一再受阻,更使本来简单的此案扑朔迷离。
有关人士猜测,此事一经媒体披露,银行不敢承认与储户私了赔偿,是基于无法面对其他储户相同诉求的考虑。如果众多储户都提出诉讼或提出免除年费,摊子太大无法处理,到时候会造成更大被动。
目前,已有储户表示,如果工商银行不出台统一政策纠正做法,他们愿以法律手段继续讨说法。为此,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顾骏认为,如果工商银行确实曾退赔王先生100元钱,那么就说明承认这项收费是错的和不合理的。既然向一个储户退费,就应该向所有的储户“让步”。
关键的是,法院应及时给公众一个明确的答复。如果这一切都是王先生的杜撰,那么也应及时澄清事实,还工商银行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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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园卡也被扣年费
近日,有不少大学生致电本报,校方帮学生统一办理了工商银行卡,用来交学费、领取奖学金和生活补助。但是就是这张卡,已连续2年被扣去10元年费,他们觉得不合理。
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生反映,他们在入学时,学校为新生统一办理了工行牡丹灵通卡,用作学校奖学金和每月大学生生活补助转账之用。去年7月,学生们首次发现被扣除年费,很多人感到冤枉,甚至想去银行注销该卡,但学校的转账都要用到这张卡,无法注销。几天前,卡里又被扣去了10元的年费。
学生们告诉记者,学校给家庭困难学生发放的助学金和奖学金也是通过这张卡转账。他们表示,银行的这种做法对没有经济收入、甚至贫困的大学生来说太不合理。
对上海外国语大学的学生来说,学校在开学时为每个学生代办的工行牡丹灵通卡更是不可缺少。交学费要用,领取奖学金、生活补助要用,报销医药费也要用。而对2003年前入学的本科生而言,这还是张饭卡。新生入学注册时,所有人毫无选择余地。他们气愤地说:自己办的卡被扣年费,也就算了,而学校办理的卡为啥也要扣钱?
据工商银行95588热线话务员告诉记者,学校为大学生办理的校园卡也在扣除年费范围内。话务员表示,学校为学生转账方便而为学生办理借记卡,这和银行无关。银行目前只是按照规定对牡丹灵通卡统一收取年费,每年7月开始分批扣除年费。
华东政法学院民法专家傅鼎生教授认为,银行和高校的做法都有瑕疵,高校不该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代学生办银行卡;银行在提供相关服务时提出收费本无可厚非,但其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具体来讲与银行卡储户的关系应受《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范。因此,若银行与客户以前没有银行卡收费约定的,未经客户许可,银行现在乃至将来都不得单方变更合同内容,无权实施收费。
【焦点关注】
信用卡调阅签账单下月起收费
近日,不少[color=Red]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用户从账单中发现,今年9月1日起,持卡人若要调阅消费时产生的签账单,必须支付30元手续费。[/color]
记者从浦发银行客户服务热线了解到,从今年9月1日起,客户若发现账单上某笔消费有问题,可申请调阅签账单,银行将收取每笔30元调单费,境内外费用相同。但银行并不负责调查消费的真实情况,客户可再申请银联的争议消费调查,若最后查实交易确为持卡人所为,则会再收取每笔50元的争议调查费,反之则不收取,但不管结果如何,调单费照收。
日前,[color=Red]记者致电多家银行信用卡中心,发现签账单的调阅收费并不统一。除中国银行明确表示不收费外,其余各家银行都认为自己的收费符合银联标准。[/color]
银行方面表示,一旦客户提出调阅签账单,银行就要向商家查询,也需要支付一定费用。每天都会有大量消费单据,若消费者每次都要查询,不知道会增加多少工作量,所以收取一定费用是合理的。但有消费者认为,如果确定消费无误,谁会自找麻烦到银行查询呢?
还有一些老客户提出,最初办卡时,相关条款上并没有写明要收调单费。对此,银行解释说,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出台一系列新政策,这就是其中之一。
[color=gray][ 本帖最后由 mwh127 于 2006-8-15 19:31 编辑 ][/color] 反了反了,都反了,赤裸裸的抢钱行为! [quote][b]原帖由 [i]yeego[/i] 于 2006-8-15 20:18 发表[/b]
反了反了,都反了,赤裸裸的抢钱行为! [/quote]
;P 不抢老百姓的抢谁的呀?!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情景再现
某日去工行柜台还款,看到一老伯伯手拿工资卡和一张新民晚报正和柜台里的小姐理论,关于工资卡收10元年费的事情,老伯伯说,从工作到退休工资卡从未收过10元年费,说罢指指新民晚报,说报纸上都说法院判了银行不应收工资卡的年费.无论怎样要将已经扣的年费还给我.小姐做无辜状,解释了一堆的废话,就是不退.旁边一位大妈对老伯伯说了句话(很好玩的).大妈说:你也不要吵了,看看人家银行也不容易,每天坐在冷的冻死人的柜台里数不是自己的钞票,你那10块年费就当作可怜人家捐献给穷人好了!哈哈,我听了没笑喷出来! 抢钱啊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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